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职业院校自主招聘可操作、能落地。
职业院校自主招聘,这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长期以来,职业院校的师资依赖于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控,职业院校师资供需矛盾突出,职业院校需要的进不来,进来的学校不需要。职业院校师资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专业教师紧缺,严重影响了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
多年来,国家在职业院校师资配备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颁布一系列文件。早在2004年9月,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提出: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2004年,教育部、建设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提出“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2010年5月,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提出:学校建立有利于引进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聘任制度。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2010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2012年11月,教育部等四部门颁发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可见,国家赋予职业院校可以聘请兼职教师的权利,职业院校的用人具有很大灵活性和自主权。然而,遗憾的是地方上对上述诸多政策的落实很不理想。地方部门对职业院校的师资卡得太死、管得太严,对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一再缩水。
此次,山东省制定文件、出台举措,打破职业院校教师僵硬的招考制度,推动职业院校自主招聘政策落地,赋予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这是职业院校期待的结果,其改革力度之大值得肯定。
职业院校自主招聘,符合职业教育的发展特性。职业教育是注重生产生活的教育,与实际贴近,又与未来相连。职业院校的师资来源应当是多渠道、多途径的。在招聘组织形式上应当是多样化的,可以先面试再笔试,也可以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还可以采取直接考察。
职业院校自主招聘,适应职业院校的办学所需。职业院校办学上的专业多、专业杂、专业新,对教师的专业性要求更高。职业院校的教师既要懂理论,也要会实操,职业院校的教师既要进得了课堂,也要下得了车间。于此,职业院校要把理论水平高的教师招进来,也要把懂技术、会实操的能工巧匠招进来。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要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职业院校自主招聘,就是要把职教师资搞活,就是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学会放手,彻底打通一条职教人才“绿色通道”,切切实实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优质、充足的职教师资,实实在在打造起“双师型”教师队伍,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推动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推动职业教育质量发展,这是值得鼓励和尝试的。
来源:蒲公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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