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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关于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9-03 16:45    来源:网络    作者:采编    阅读:59次    我要评论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关于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唐山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岗位(岗位179-岗位196)考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地点
请考生于2021年7月5日(周一)上午7:30准时到达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南湖院区北门口。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如产妇生产等极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此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4.体检前请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油腻及高糖食物;注意休息,避免熬夜,不宜过度运动。
5.体检当天需空腹,体检前12小时不得进食、饮水,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
6.经期、怀孕女性考生个别项目免检或补检(由体检医院确定)。
7.体检须完成所有项目,请配合医生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8.请考生严格按照防疫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9.体检费用男性430元,女性438元,由考生携带现金。
联系电话:2721809。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 http://www.tsrsks.com.cn/web/wenjian/20210630113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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