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竞聘11个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四级岗位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根据省、市关于开发区改革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乐亭县及县外公开竞聘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四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数量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四级岗位11个(其中聘用乐亭县以外人员不超过2人),具体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2名; 2、投资促进局局长助理2名; 3、规划建设局局长助理1名; 4、环保安监局局长助理2名; 5、综合行政管理局局长助理2名; 6、经济与企业发展局局长助理2名。 其中投资促进局、经济与企业发展局岗位需要经常加班及外出招商,男性优先;环保安监局岗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乐亭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事业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作时间2年以上,具有开发区、经济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乐亭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竞聘的需征得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参加竞聘的需征得人事管理部门同意。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4年1月及以后出生,乐亭县园区现有人员可适当放宽)。 4、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2、招录到定向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3、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可以现场报名也可采取邮箱、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县外人员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联系)。 现场报名或邮寄地址: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报名邮箱:lggyy2008@163.com 电 话:0315-4870566 传 真:0315-4870566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12月17日下午5:30。 3、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四级岗位公开竞聘报名表》(乐亭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的,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乐亭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的,需同时加盖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 (3)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所受奖惩材料。 (4)个人竞聘材料,主要包括个人专长、工作履历及主要工作成绩。参加过县级以上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并做出突出业绩的另附佐证材料。 (5)《诚信承诺书》 (6)《乐亭经济开发区四级岗位竞聘人员信息统计表》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的提供扫描件,原件视工作需要另行提供。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竞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竞聘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 5、报名人员可明确填报具体岗位,但竞聘成功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四、竞聘程序 此次公开竞聘主要采用履历业绩评价及面试方式进行。 1、组织报名。填写报名材料,相关单位进行审核、盖章。 2、资格审核及履历业绩评价。乐亭经济开发区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核定,一般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根据岗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初步人选。按照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得分×40%+面试得分×60%)进行核算并排名,等额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拟聘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期间遇有影响聘用的情况,取消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决定拟聘人选。 7、结果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递补考察。 8、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后管理 1、聘用管理。聘期3年。聘用后,工作关系转至乐亭经济开发区。实行编内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采取“档案封存”的方式,保持人员原身份、职级不变,工龄连续计算,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缴纳社保以及年度考核、人员流动手续等。建立聘用人员档案,记录档案封存后个人履职、薪酬、考核、奖惩等情况;原始档案和聘用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聘用期满,重新竞聘或续聘。 2、绩效考核。根据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并作为聘期结束后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薪酬管理,按照经核准的乐亭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相关标准发放,比照乐亭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有较大增长,各种保险及公积金缴纳基数以档案工资为准。 4、聘用期满。按照《乐亭经济开发区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河北乐亭县经济开发区负责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 2、进入四级岗位面试阶段未被录取人员,可直接参与五级岗位面试;未进入四级岗位面试阶段人员,可参与五级岗位竞聘。
附件:
乐亭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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