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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国务院

2014年9月3日

 

 


教职成[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现就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大胆探索实践,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试点工作的总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注重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鼓励基层首创为手段,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

  2.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系统规划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把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试点工作的根本任务,统筹利用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协调好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要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解决好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企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招生与招工、学习与工作、教学与实践、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资源建设与共享等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实现形式,形成特色。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要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三、把握试点工作内涵

  1.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

  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各地要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2.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各地要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3.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各地要促进校企双方密切合作,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探索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4.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切实推动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过程管理。指导合作企业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试点院校要根据学徒培养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四、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1. 逐步增加试点规模

  将根据各地产业发展情况、办学条件、保障措施和试点意愿等,选择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作为教育部首批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2. 逐步丰富培养形式

  现代学徒制试点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专业特色,因材施教,探索不同的培养形式。试点初期,各地应引导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企业需求,充分利用国家注册入学政策,针对不同生源,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开展中职层次现代学徒制试点。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利用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政策,针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历企业职工等不同生源特点,分类开展专科学历层次不同形式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3. 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现代学徒制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可以从非学历教育入手,也可以从学历教育入手,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律,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 合理规划区域试点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地方实际,会同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办法,确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明确试点规模、试点层次和实施步骤。

  2. 加强试点工作组织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试点院校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形式,整合资源,为现代学徒制试点搭建平台。

  3. 加大试点工作政策支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奖励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学生安全。大力推进“双证融通”,对经过考核达到要求的毕业生,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 加强试点工作监督检查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控,建立试点工作年报年检制度。各试点单位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扩大宣传,年报年检内容作为下一年度单招核准和布点的依据。对于试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暂停试点资格。

 

教育部

2014年8月25日

 


    今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发表重要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也是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的主管部门,在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负有重要职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一、增强大局意识,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要求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大,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比较充分就业提供支撑。这些新论断、新理念、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人才、就业等工作的职能优势,推动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发展。

    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给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通篇贯穿着改革的精神。我们必须抓住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力度,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作为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和持续改善民生的有效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要用改革的精神推进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发展,着力破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培训、技工院校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要深刻领会和把握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的纷纷涌现,势必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产生新的更大需求。我们要加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统筹运用制度、法律、政策等手段,确立职业教育培训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发展路径。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加快职业教育培训转型升级,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大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表彰、激励等方面的政策。

    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有效的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的重要基础,高水平的技能培训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更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训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以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和稳定就业为指针,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不断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二、增强改革意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改革部署。职业培训是劳动者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把劳动力转变为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增强改革意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

    构建这一体系要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培训对象广覆盖。把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二是培训类型多样化。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努力满足劳动者差异化需求。三是培训等级多层次。完善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培训载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动员各类优质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五是培训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对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实现职业培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构建这一体系要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制度。要以构建技工院校培训体系、用人单位培训体系、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要把职业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促进就业创业的整体工作中进行部署和推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制度,推动职业培训立法工作。二是完善政策。要及时调整完善培训重点、培训补贴、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发挥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三是加大投入。要加大职业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作用。四是突出重点。要抓好农村转移劳动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高技能人才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要组织实施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等重点行动计划,带动职业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三、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培训是面向全体劳动者、以技能培养为核心的基本培训制度。技能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规律,技能水平的培养和提高更多依靠动手和实践。而当前的职业教育培训依然存在着教育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脱节,理论教学与操作实训脱节等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思维定式,坚持把就业作为基本导向,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根本宗旨,把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作为直接目标,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模式,重点要在四个方面深化改革。一是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是连接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培养与成才的桥梁。要遵循市场规律,完善校企合作的机制,形成互惠共赢的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推动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对接。二是加快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是教学活动的核心,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先进的教学方法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质量的关键。要大力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根据工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根据工作规律和学习规律,融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三是积极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职业培训包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集培养目标、培训要求、课程内容、培训方法、考核评估为一体的职业培训规范。要加快开发突出职业素养和技能训练的职业培训包,规范培训教学活动,提高培训质量。四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学徒制培训是我国传统技术工人培养的主要方式。要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改革传统的以师带徒的培训方式,探索建立“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引导企业加强青年技工培养。

    四、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抓好职业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

    方针政策已经确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我们要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整体推动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勇于担当,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技工院校管好、办好,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技能鉴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工作对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的引导、支持、促进、服务、保障作用。要以管宏观、规划、指导、督查等工作为重点,以制定政策、实施项目、开展活动为抓手,坚持内涵发展、市场制胜,全力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转型,并着力解决学校经费投入、基础建设、招生就业和教师、学生职业发展等实际问题。

    要争取并落实政策,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发展。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政策,畅通学生职业发展通道。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好技工院校享受各项职业教育财政支持政策,扩大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研究推进中专和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成立技工教育督导评估机构,建立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

    要扩大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走基层、技校行”“技能中国”系列宣传活动,转变社会观念,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和技工教育特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创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原标题:加强职业教育培训 培养亿万高素质劳动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81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冯长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顾海良等一行6人来职教所调研座谈职教法修订工作。教育部职教所所长杨进、副所长高瑛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高度关心重视职教法修订工作。座谈会上,吴恒常委和冯长根常委认为,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有关的法律关系。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已将职教法(修改)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全国职教会召开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委员长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推动加快修订职教法,将借助社会和有关部门力量加强对职教法修订工作的研究。职教所是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考察的第一站。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就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职教法修订可利用的资源等两个方面向职教所进行了咨询。职教所从尊重劳动和劳动者的地位、体制机制、教育政策、教育财政等几个深层次基本问题和国际经验作了汇报,并介绍了职教所相关工作成果和研究能力以及全国职业教育科研情况。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还就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基础以及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选择的思想条件进行了探讨交流。

双方还就做好职教法修订进行了工作交流。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8月1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各地区各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实施方案要抓到位,实施行动要抓到位,督促检查要抓到位,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传引导要抓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总结了改革工作,分析了改革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这项改革。

    习近平强调,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习近平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总体上看,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情,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在充分论证搞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习近平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对未来7年的改革实施工作作出整体安排,突出了每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总施工图和总台账。中央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统筹衔接关联改革,合理安排改革进度,实化细化改革成果,处理好改革与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关系,及时解决实施中的矛盾问题,力争把改革任务做实。

    习近平强调,做好下一步工作,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实施方案要抓到位,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找出体制机制症结,拿出解决办法,重大改革方案制定要确保质量。实施行动要抓到位,掌握节奏和步骤,搞好统筹协调,使相关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督促检查要抓到位,强化督促考核机制,实行项目责任制,分兵把守,守土有责,主动出击,贴身紧逼。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建立健全改革举措实施效果评价体系。宣传引导要抓到位,继续加大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改革新进展新成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教育部日前发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规程》规定,理事、名誉理事不得以参加理事会及相关活动,获得薪酬或者其他物质利益;不得借职务便利获得不当利益。

    《规程》明确,理事会系指国家举办的普通高校根据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高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高校应明确理事会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职能,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在密切社会联系、扩大决策民主、争取社会支持、完善监督机制等事项上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同时,理事会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社会和高校主管部门的监督。

    《规程》指出,理事会一般应包含学校举办者、主管部门、共建单位的代表;学校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等,各方面代表在理事会所占的比例应当相对均衡。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21人,理事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召开专题会议,或设立若干专门小组负责相关具体事务。

    据了解,高等职业学校可以参照本章程组建理事会。《规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和群众参与教师节有关活动,赢得各方关注支持,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0个教师节,教师节的主题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部将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表彰、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等一系列活动。

    通知要求,要围绕节日主题,组织好教师节各项活动。通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研讨、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基层一线走访调研等活动,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要组织走访慰问,开展为一线教师送温暖活动。各地各校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带着对教师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学校和一线教师当中广泛调研,了解教师的所急所想,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教师自觉崇德修身。通过座谈会、主题演讲、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教师模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人敬仰爱戴的学问之师、品行之师。通知强调,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工作,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校要把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俭节约、求真务实,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将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开通,接受相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教育部提醒,遇到以下情况者,均可拨打热线电话:一是希望了解国家各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的;二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同时寄送详细介绍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科学生)》的;三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的;四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现学校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学生家庭所在县(市、区)被确定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该地区没有按照规定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

    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010—66092191。

    6月23日至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教育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贯彻全国职教会精神的安排,近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相关负责人。
   

  问:人社部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答:根据《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确定的部门“三定”方案,我部在职业教育领域主要负责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与此相关,我部负责统筹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问:请介绍一下人社部门在上述业务领域工作进展情况。
   

  答:好的。技工院校以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为目标,是我国培养技术工人的主阵地。依据办学水平和培养目标分为三类: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学院主要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882所,在校生386.6万人,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一大批骨干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技工院校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是将农村转移劳动力培养成为新兴产业大军的摇篮。在开展学制教育的同时,技工院校还积极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3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25万人,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职业培训主要是针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依据职业标准开展的各类培训。劳动者从准备就业到进入工作岗位,乃至职业生涯各个发展阶段都有不断提升技能、提高职业素质的强烈需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目前,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初步建立,劳动者已基本享受到普惠性的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近年来,全国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约2000余万人次,2013年全国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49万人次,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加大培养力度的同时,还从评价、竞赛、表彰激励等环节,统筹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评价方面,初步建立了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2013年,全国共有1839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537万人获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竞赛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以国内竞赛为主体、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每年有1000多万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在表彰激励方面,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务院特殊津贴范围。鼓励企业把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待遇挂钩,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人社部门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对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有哪些政策利好?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负有重要职责。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也对人社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的工作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批示中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比较充分就业提供支撑。刘延东副总理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马凯副总理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国务院文件都把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并列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在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各级人社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推进职业培训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决定》和《规划》,都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与会代表对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培养职业精神和提高能力作为办学目标等理念形成了广泛共识。这对于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引领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创新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会议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必须坚持以职业能力为标准,突出技能训练和动手能力培养,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把工学一体化教学作为人才培养模式。这与我部多年倡导的理念是一致的,也与技工院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是相符合的,这将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决定》和《规划》的颁布,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首先,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和《规划》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提供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规划》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这对于明确技师学院地位、解决制约技师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第三,《决定》提出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进一步明确了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相关工作对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这对于完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发布制度、不断开发和完善职业标准、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问: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与就业、经济和民生有何关联?
   

  答:首先,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最有效的举措。未来二、三十年,我国劳动力规模都保持在8亿人以上,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加快,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愈加凸显。特别是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1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1以上的水平,技工紧缺现象逐步从东部沿海扩散至中西部地区,从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其次,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服务经济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最重要的基础。人力资本质量是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们的人才基础应该是技工”、 “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国要实现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也要抓住职业培训这个关键,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
   

  第三,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最现实的途径。实现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技能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打造成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对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改革部署,马凯副总理在职教会上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人社部将如何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答: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一要健全制度。把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作为今后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到2020年,努力实现五个目标任务。一是培训对象广覆盖。把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工、大学生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二是培训类型多样化。改革职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满足劳动者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三是培训等级多层次。完善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培训载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动员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五是培训管理规范化。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政府购买成果机制,加强对培训的全方位监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要完善政策。要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发挥好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加大政府对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加大投入,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要提高质量。要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形式,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推进工学一体课程教学改革,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着力提升职业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突出重点。要在统筹抓好各类人群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民工和大学生这两大群体的职业培训。一是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部已在全国人社系统部署每年开展1100万农民工培训的专项计划,为扩大影响,我们将其命名为“春潮行动”。下一步,我们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农民工培训数量稳步提升,培训质量明显提高,真正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养成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这是国务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依托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重点采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需求,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力争使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之路。
   

  问:技工院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答:技工院校是职业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针对技工院校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多元办学,拓展技工院校发展空间。围绕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多元办学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指导和推动技工院校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由注重学制教育向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转移,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职工学制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规模,使技工院校成为融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师研修、技能竞赛、人才评价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发展。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贯穿在招工招生、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等院校工作方方面面,推动技工院校扩展校企合作领域、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通过推广技工院校集团化办学,加大技工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升办学实力。
   

  三是突出专业特色,适应市场需求。人社部门要将管就业、职业培训等工作与管技校有机结合,及时将就业需求传导到技工院校,通过高端带动和典型引路,指导技工院校把加强专业建设作为立校之本,合理设置专业,并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形成适应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四是坚持工学一体,深化教学改革。技工院校要在新形势下赢得发展优势,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重要措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作为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突破口,前期试点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进展和成果,扩大试点院校和专业范围,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问:目前,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对此,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
   

  答: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主要是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技工教育缺乏吸引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技术工人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不高,导致人们不愿意当工人,不愿意从事生产和服务一线工作,进而不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因此,必须着力提高一线技术工人的待遇,用较高收入水平、稳定和高质量的就业等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青年人选择职业教育。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责任,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重视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落实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以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第二,要促进公平就业。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使更多的人乃至于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本事、自己的职业来获得相应的岗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第三,要加大宣传。通过转变社会观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党中央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和要害,牵住了“牛鼻子”,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基本原则和重要指导。教育财务领域如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监管”做文章,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实现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保证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一、明确主体责任,内外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既是本部门、本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主体,也是教育经费的监管主体;既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外部监管,也要强化内部监管,构筑第一道防线、第一道防火墙。一要由外及内形成监管倒逼机制,严肃整改问题。建立审计通报制度、整改约谈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制度,从严从细抓好整改落实,加大通报查处力度,形成举一反三“倒逼”机制,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管。二要由内及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在去年公布教育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完善统计公告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主动接受监督。三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中介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充分发挥经费监管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事业单位的中介作用。

    二、明确监管内容,多措并举实施过程监管

    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要逐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实现制定政策、贯彻落实、结果评估与反馈的全环节监管,做到教育经费分配到哪里就监管到哪里、使用到什么地方就监管到什么地方。一要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根据国家预算制度改革要求,严格预算编制口径、严格预算管理规程、严格预算执行责任。二要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继续推动、指导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完善内部控制,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建立预警机制,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三要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强化政策导向。强化教育经费的绩效管理理念、方法,进一步完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整合监管力量,改革创新监管方式

    面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不同主体和不同环节,有效实施监管,需要整合监管力量,综合利用多种方式。一要改进和加强财务监督。研究建立直属高校财务巡视、财务状况评价、财务年报、资产年报等制度。二要改进和加强教育审计。推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及各级教育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逐步探索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应用和审计问题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三要改进和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审计署、纪检监察部等监督部门以及人大、政协、媒体、公众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作用。综合利用内部审计、财务巡视、统计公告、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式,提高内部监管的有效性。

    四、夯实监管基础,稳步提高监管能力

    针对目前教育财务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的状况,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逐步提高教育经费监管能力。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动财务管理精细化。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宣传、培训、检查等,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好已有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从层次上制定好行业制度、专项制度、内控制度,从工作的用途上制定好指导性的、落实性的、监督检查性的制度,从使用的角度制定好管领导的、管主管的、管操作的制度,构建科学完备管用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二是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财务管理专业化。一方面,推动教育财务机构人员合理配备,完善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另一方面,加强教育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三是以平台建设为重点,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研究建立全国教育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信息系统、直属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教育财务管理平台,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

    本报讯 “沧狮杯”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联系点“诚行天下”演讲总决赛暨工作研讨会,近日在内蒙古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举行,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3月至8月,教育部关工委组织20所职业院校联系点开展了“诚行天下”征文演讲活动。活动由征文和演讲两个单元组成,分宣传教育、初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宣传教育和初赛由各联系点学校组织实施,总决赛由教育部关工委主办、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承办、河北沧狮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协办。

  田淑兰在研讨会中强调,联系点学校关工委工作要先行一步,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的特点规律;要注重活动实效,积极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资源整合,努力形成关心下一代工作合力。

    多知网8月13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本次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国际商务、质量、税务、资产评估、土地登记、矿业权评估、品牌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国务院决定取消各地区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

  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涉及领域多、受益面大,有利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

  一位职业教育行业人士表示,国务院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对职业教育培训行业会有些影响。在他所在的公司,有资产评估、税务培训。但总体来说,影响不会很大,“这些专业一是从业人员少,二资格证书含金量不是很高,因此参加培训的人就少。”

    近日,教育部发布《2014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对全国高校名单进行了大盘点。截至2014年7月9日,全国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共计254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246所(包括民办普通高校444所);成人高等学校296所(包括民办成人高校1所)。

   附件: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2246所)

         2.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名单(296所)


建立并完善师德监督机制。 CFP供图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新论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息息相通,反映了现代教育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贯彻落实教师作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的新论断、新要求,应体现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担当、政府担当与社会担当上。

    ■阮成武

    固其根本、浚其泉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新时期以来,我国教育事业一直朝着固本浚源的方向健康发展。2013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广大教师的慰问信(以下简称“慰问信”),系统论述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新形势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崭新的理论武装和有力的实践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慰问信中提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的新论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息息相通,反映了现代教育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与灵魂。贯彻落实教师作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的新论断、新要求,应体现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担当、政府担当与社会担当上。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担当

    真正有效的教育,其“本”在于教师,特别是教师自身的理想、信念、德行和业务水平;真正成功的教育,其“源”在于教师通过创新实践,不断探索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开通教育智慧的源头活水。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担当,应成为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生动力。

    新时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广大教师提出一系列希望和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对广大教师提出“三点希望”:“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对广大教师提出“四点希望”:“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习近平总书记在慰问信中对广大教师提出“三个牢固树立”的殷切希望,既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教师的希望要求一脉相承,又赋予了崭新的精神内涵。第一和第二个“牢固树立”,分别从思想德性和业务水平两方面,提出广大教师要不断夯实“立教”之本。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这两个“牢固树立”是希望教师夯实“立教”之本。第三个“牢固树立”则是从“兴教之源”的角度,对教师提出崭新的时代要求,这就是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做出贡献。“三个牢固树立”是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彰显广大教师在立教、兴教中的主体责任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的讲话进一步指出,“教师承担着最庄严、最神圣的使命……要时刻铭记教书育人的使命,甘当人梯,甘当铺路石,以人格魅力引导学生心灵,以学术造诣开启学生的智慧之门”。联系当下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教师专业发展不能窄化为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发展,不能窄化为教育教学方法与能力的提高。广大教师应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率先而为、模范践行,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与此同时,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努力成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的活的创新主体。

    彰显教师队伍建设的政府担当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与振兴,党和政府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方面,然而,“本立而道生”、“源正则流清”,唯有抓住教师队伍建设这个“本”和“源”,教育事业发展才能兴旺发达。

    近些年来,我国教育发展的关注点和增长点主要集中在物质层面,教育优先发展也主要体现在教育投入特别是办学条件改善上。这虽然反映了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但也由此形成一种客观主义的教育发展观,人们往往把教育发展落后和质量不高,归咎于经费投入和办学条件等客观因素,忽视了人的主体作用,忽视了教育人力资源投入与开发。然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人民群众最看重和最在乎的,还是人的因素,尤其是教师素质、责任心和教学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的慰问信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提升教师素质,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维护教师权益,充分信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这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彰显了教师队伍建设的国家担当,尤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担当。为此,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和教育政绩观,将工作重心从前一个时期重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转向人的因素上来,充分信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将更多的钱花在人的身上,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物力支持。

    需要强调的是,教师职业群体数量大、类型多、分布广,与社会联系广泛而密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做到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既各尽其责、明确职责,又统筹配合、综合施策,进行协同治理,形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府强大合力。

    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社会担当

    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既是人民群众所期待的,也需要全社会的积极担当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慰问信中指出:“全社会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这一要求为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社会担当提供了强大动力。

    我国已建立起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社会主体及不同职业群体是通过丰富多样的交换来实现各自的劳动价值和职业价值的。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工作,同样是通过一定的教育劳动与其他劳动的交换,来实现自身的劳动价值和社会价值。然而,教师职业又不能与其他职业相提并论,教师职业不是一种单纯的谋生手段,“教师的职业常常是与教师的道德修养联系在一起的,并以此作为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和必有之义”,而且,教师劳动的价值不是通过市场交换直接实现和完成的,它更多是通过政策杠杆和社会评价等方式间接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劳动价值的实现既需要政府的政策调控,也需要社会的广泛认同与支持。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一个重要方面是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社会担当。首先,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尤其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尊重广大教师的劳动价值和职业特点,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其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与参与,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由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制度。此外,规范办学行为,引导教师廉洁从教、公平公正对待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这些同样需要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担当、政府担当、社会担当,三者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而彰显政府的责任担当最为关键,以此激励和引领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担当和社会担当。唯其如此,才能固立教之本、浚兴教之源,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劲的人力资源保障。

    (作者系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报北京8月1日讯(记者 焦新)7月3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2014年度工作年中总结推进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会议。在下午和晚上两个单元时间里,22个牵头司局(单位)围绕教育部2014年70项重点工作,介绍了上半年完成情况、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部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当前形势任务以及推进工作的考虑作了发言。

    袁贵仁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问题,特别是近期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明确要求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召开年中总结推进会,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总结经验做法,分析任务形势,理清思路举措,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狠抓落实上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成果。

    袁贵仁强调,要清醒认识到,半年来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新进展、新突破,但距离中央要求、人民期盼、教育现代化目标仍有不小差距。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着眼长远、打好基础。要科学民主决策,真正做到贴近基层、联系实际、广集众智。要改进教育管理方式,简政放权,推进管办评分离。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与其他部门、地方政府积极协调推进教育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

    袁贵仁对抓好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在突出重点中抓落实。要对70项重点工作,抓住不放、持续推进、跟踪落实。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中央关心、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强化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重点任务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二是在推进改革中抓落实。要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进扩大省级政府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教育监管方式改革,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强化信息公开。三是在转变职能中抓落实。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按期完成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计划。进一步厘清司局职责、优化职能布局。精简规范“三评一查”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在健全机制中抓落实。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完善政策落实效果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专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加大对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完善新闻宣传机制,积极主动做好正面宣传和热点引导。五是在改进作风中抓落实。要按时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继续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推动教育改革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

    教育部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4年高校毕业生已基本离校,就业工作进展总体平稳顺利,但当前仍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就业。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力促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切实做到毕业生“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通知》指出,毕业生就业问题,事关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各高校要以高度责任感重点做好5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开展双向选择招聘活动。要针对毕业生离校和返回家乡所在地等特点,持续组织开展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将推出网上“2014届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服务”专题,并组织多场网络招聘会,各地各高校要及时组织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部门举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努力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二是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要求高校建立任务分解和责任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采用电话、电邮、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及时将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关心到底。

  三是积极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要求高校设置专门的征兵咨询电话或网上答疑平台,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准确地为未就业毕业生解答征兵政策和相关疑问,逐个通知、提醒毕业生在高校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地应征。各地要结合实际开设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做好体检、政审、定兵等各项工作,宣传落实好学费资助、退役后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

  四是大力扶持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求各地各高校把国家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注册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及时推送到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发挥政策效应促进自主创业。各高校要动员专业教师与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结对子,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咨询,并主动邀请企业家、投资人等担任创业导师。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咨询、小额贷款担保等服务。

  五是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在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就业服务能够无缝接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 昨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北京专场)在中国地质大学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同志在宣讲会上作了报告。

    据了解,北京市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包括参加、收看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结合市情举办学习贯彻全国职教会议精神相关讲座等。同时,也将起草《实施意见》并召开北京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通过组织全员学习、讨论举办学习培训班的方式更好地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

    2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求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分类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完善资助政策,积极推行直补个人的资助办法。健全就业和用人政策。让职业教育为国家和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

  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教育部近日发文设立六条“红线”,其中包括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这份名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文件明确了六条“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教育部要求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规定》强调,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育部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二是要加大宣传教育,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加大师德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三是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短评

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教育部近日出台文件,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行为。这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有利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利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当前,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背离了教书育人的职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看似是小事,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影响很广、蔓延很快、危害很大,我们必须从这样的具体问题入手,防微杜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这样才能积小胜为大胜,全面纠正教育领域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了强化整改阶段,我们要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深化整改,取得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加强作风建设,让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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