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安徽将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内容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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