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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发布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据教育事业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71万所,在校生2.89亿人,专任教师1792.18万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有关统计情况。


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

主要结果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据教育事业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71万所,在校生2.89亿人,专任教师1792.18万人。

一、学前教育

2020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9.17万所。入园儿童1791.40万人,在园幼儿4818.26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082.83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4%。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91.34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5.2%。





二、义务教育

2020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08万所。招生3440.19万人,在校生1.56亿人。专任教师1029.49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2%。



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5.80万所。小学招生1808.09万人,在校生10725.35万人。小学共有专任教师643.4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6%。



全国共有初中5.28万所。初中招生1632.10万人,在校生4914.09万人。初中共有专任教师386.07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2.5%。



三、高中阶段教育

2020年,全国高中阶段共有学校2.44万所。招生1504.00万人,在校生4127.80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2%。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1.42万所。招生876.44万人,在校生2494.45万人。普通高中共有专任教师193.32万人。

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9865所。招生627.56万人,在校生1628.1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4.95万人。

四、高等教育

2020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2738所。其中,本科院校1270所(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1所);高职(专科)院校1468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1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4.4%。



全国普通本专科共招生967.45万人,在校生3285.29万人。招收研究生110.66万人,在学研究生313.96万人。

全国共招收成人本专科363.76万人,在校生777.29万人。招收网络本专科277.91万人,在校生846.45万人。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83.30万人。

五、特殊教育

2020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244所。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14.90万人,在校生88.0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6.62万人。

附注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3.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数据由2019年代替。

4.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来源|教育部

16人来自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其中6名是博士,这是广州某知名中学招聘的教师。不久前,“深圳一高中20位新老师19位来自清北”的新闻也登上热搜。如今,高学历名校生成为中小学招聘的首选,非师范类院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也在不断涌入教师行业。记者调研发现,不仅一线城市重点中学的名校毕业生占比在不断攀升,一些二三线城市重点中学的招聘门槛也在不断提高。“名校”“研究生”已然成为中小学招聘的标配。(3月24日 新华社)

教育大事,教师为本。非师范类名校毕业生大量进入中小学校,是基础教育的幸事,可望搅动中小学师资补充、教师竞争的一池春水,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助推中小学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区域优势、名校、高薪是吸引“名校+高学历”毕业生进入中小学校的关键因素,这些因素并非所有地区、所有学校都具备。于招聘学校而言,招聘“名校+高学历”毕业生也有一定的风险。教师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是科学又是艺术,仅凭“学得好”就做“教得好”的判断,显然不够理性。


因此,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中小学校乃至中小学教育的受众都要注意中小学招聘“名校+高学历”教师的真问题,对其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保持足够警醒。


其一,学历虚荣,造成教师资源浪费。当前,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的门槛越来越高,陷入学历虚荣、盲目攀比的怪圈。“学得好”未必“教得好”,“唯学历”招聘中小学教师,忽视了教育教学能力之“实”,留下的仅是“名校+高学历”之“名”。重赏之下,大量“名校+高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进入中小学校,但并非皆因有教育梦想,这就导致名校毕业生错位就业。人岗不匹配,造成中小学教师择业“拥堵”,一大批学历一般但教师职业认同感强且有潜质的毕业生无法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一定程度上造成教师资源浪费,也影响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生态。


其二,“名校+高学历”只作招生噱头,形成教育服务欺骗。中小学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服务,但一些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出于吸引生源的考虑,把“名校+高学历”教师作为招生噱头,忽略了教师成为名师的潜在意义。买椟还珠之下,“名校+高学历”教师的价值定位错位,学校缺少对其入职后发展的有效干预,这些教师极有可能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对教育服务对象而言,这无疑是一种教育服务欺骗。价格不菲的学费,得到的仅仅是虚假的“高大上”。


其三,“名校+高学历”教师高薪优酬,导致公共教育投入加大。招聘“名校+高学历”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高薪优酬是绕不过去的坎。尽管一些地区“不差钱”,但开出远高于一般教师的薪酬待遇,提高了公共教育投入,直接或间接增加了教育服务对象的经济负担,还有可能挑战教师队伍薪酬待遇的公平性原则。

其四,“名校+高学历”毕业生入职中小学校,加剧了新的教育不均衡。“名校+高学历”毕业生锁定的大多是经济发达地区的重点中学和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等教育“高地”,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偏远乡村薄弱学校等教育“洼地”,显然不是这些毕业生的“菜”,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城乡、区域、公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成为教育发展新的痛点。


合适的才是最好的。看清招聘“名校+高学历”中小学教师的利与弊,去伪存真,化虚为实,祛除“副作用”,中小学教师招聘才能释放善意,成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正能量。

文章来源丨蒲公英评论网站
作者|吕建,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理想的高职应该是什么样的?

高职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简称,既可以指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也可以指高等职业院校。而在我们这个理想化的语境当中,高职应该既指向高职院校,又指向高职院校所代表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状态。

高等职业教育,在当前的中国,是以三年制专科为主体的具有较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一种特定的教育,也是大学教育中的职业教育类型。由于历史发展原因和教育发展规律所限定,目前我国1400余所高等职业院校的绝大多数仍然是三年制的专科院校,在中国的大学层次结构当中处于“初级阶段”。这一直以来也是部分发展势头强劲的职业院校的心头隐痛。而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结构而言,三年制的专科和四年制的本科以及其上的研究生教育,是构成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当中,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无疑既是起步阶段,又是基础力量。

在近20年的发展中,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服务中国地方经济到成为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并成为拉动一定范围内的国际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新力量,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表现出一股蓬勃向上的生机和活力。

来源于优质校、骨干校以及“双高校”建设的推动,一批优秀的高职院校开始向本科教育阶段摸顶、突破。近两年来,各省各地的具体实践也正在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走向职业教育本科阶段寻找着不同的路径。这其中也透露出各地职业教育向上发展的热情、需求、能力、希望。

应该说,最近一段时间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是让人怦然心动的。而在这个时候再谈论 “高等职业教育的理想状态”“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什么样”,也许不算是无中生有、水中月镜中花。那么,在这样的气氛环境下,我们是不是应该认真想一想:理想的高职应该什么样?

第一,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其实应该是一个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框架和形态。

与普通高等教育相类似,不同类型但同等重要的高等职业教育,就应该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的专科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生阶段。这里的研究生阶段既包括职教硕士研究生,也应该包括职教博士研究生。

这样一种完备的高等职业教育的系统构成和生态框架的完善,是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最终应该朝向的一个发展方向和存在状态。

如果高等职业教育没有从专科到本科到研究生的培养序列和发展上升的层次,那么,高等职业教育总是缺少一种自我完善的途径、自我提升的方向、自我前进的动力、自我定位的信心。

试想一下,如果普通高等教育只徘徊于专科和本科阶段,没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培养等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否会健康完整、充满自信?

所以,同样道理,对于明确归属于另一种类型的高等职业教育而言,没有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甚至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很难称得上是完整的、高等的一种教育类型。

这是不是在高等职业教育刚刚由专科走向本科的路径时,我们想的太多太超前了呢?

并非如此。

因为,既然是讨论“理想状态的高等职业教育”“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什么样”,那我们就应该从起点上、从生态框架中给它最完善最完整也最理想的描述和定位。

第二,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除了有完整的教育生态框架之外,它应该有完善的内部生态和外部生态。

这外部生态是大家一直要求也希望的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社会价值认同、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平等公正非歧视。而相较于此,更重要的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内部生态。

这内部生态,自然包括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层、教师、学生、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等不同层面。理想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内部生态应该有一群对高等职业教育充满理想、充满理解、充满信心的院校领导层、管理者,他们能够调动方方面面的内外资源,发展学校的专业事业、提升其立德树人的培养能力;教师们能够将自己的教学能力与产业企业行业的实践能力融合发展,以对学生负责对院校负责对自我负责的态度,自觉提升自己立足于实践生产的能力提升、知识积累;而学生则应该接受到来自院校内外的认可、信任、支持、引导和服务,并在这些综合作用下,体会到身为大学生的身份认同,体验到身为高技能人才的发展可能,体认到作为产业企业的未来骨干力量的发展优势,从而自觉努力追求自我锻造、自我提升。

同时,院校的内部生态构造中还应该有一个重要的却往往不受重视的环节,那就是理想的高等职业院校应该有能力有实力并被允许举办自己的校办企业甚至于校办企业集团,用实际的企业化的生产管理,为师生提供实际生产中的技能学习、能力培养提升的机会,也为他们营造与行业企业无缝对接的锻炼平台,缩短他们就业后的适应期,催生他们的适应能力。

第三,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在这种完整完善的生态系统和内外系统中达到一种相对从容的发展。

在招生考试方面逐渐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选材的考试方式和适应的考生来源--既有知识的考察,更有职业教育所要求的技能技术基础的考验,还能够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吸收到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良好生源。

应该说,我们现在的高等职业教育正走在通往理想状态的道路上,而且迈的步伐很大,走的状态很积极。而我们希望,走向理想状态的高等职业教育一定要以平和心平常心,不忘来时路,知道自己的责任所在,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而不会因为层次的差异和局限而松懈,不以其他院校的状态变化而沮丧,能够始终立足于服务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于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服务于提质增效的当地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教育。

只有这样一种抱持理想地、努力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心态,我们所说的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才会稳步到来。

来源:学知报

某烹饪职业学院在积极申办护理专业,一个只有4个专业课教师的师范学院开始招收护理本科生……这种现象今后将被叫停。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规定无相关医学类专业基础的非医学院校不得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为随意设置护理、临床等人命关天的医药卫生类专业划上“休止符”。

近年来,由于卫生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激发了一些高校兴办医学教育的热情,盲目扩大招生规模,不管有没有办学基础纷纷申办护理、口腔等医药卫生类专业,导致院校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供求关系失调,教育质量下降,毕业生一岗难求。


为此,河南提出优化医学学科专业规模和结构,压缩数量,提高质量,提升办学层次,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医学类专业招生结构和数量,优化单点招生规模。积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发展本科医学专业教育,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提高入口门槛,无相关医学类专业基础的非医学院校不得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已设置本科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高校,其对应专科专业不再招生,高校不再举办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教育逐步转向为乡村基层和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培养人才。


针对全科医学人才紧缺的现状,河南提出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全科医学院(系),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基层教学组织等机构。


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新版《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

《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教育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妥设置高职本科专业,避免“一哄而上”。

教育部将根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制相应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各地要指导职业院校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教育部要求做好新旧目录衔接工作,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教育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教育部将动态更新《目录》,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目前,全国职业学校开设1300余个专业,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专业布点10余万个,每年培养1000万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

来源:教育部



  3月26日,教育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直属机关巡回指导组培训会。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田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学军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在庆祝建党百年的重大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建直属机关巡回指导组,是部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掌握工作方法,提高指导质量,扎实推动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田学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指导,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所处的时代方位,准确把握直属机关党建面临的形势任务,准确把握直属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特殊要求,教育引导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教育报国强国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本领。要强化目标导向抓指导,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始终,聚焦专题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效果关,切实把部党组“学党史干实事”“学党史解难事”“学党史谋大事”“学党史创新事”“学党史长本事”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精准施策抓指导,注重依靠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注重发挥好“一把手”作用,注重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和推广典型,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保持严实作风抓指导,把学习抓起来、机制立起来、台账建起来、纪律严起来,确保指导组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会上,教育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联络指导工作安排。巡回指导组全体成员,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一组、联络组负责同志,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来源:教育部

  3月23日至4月6日,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推出“同心共筑”2021届毕业生高校联合网络招聘会暨少数民族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本次活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指导,中央民族大学等33所高校主办,旨在促进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本次招聘会采用线上模式。截至目前,已有证券期货系统企业、伊利集团、新疆众合、京东方、中建系统单位等400余家企事业单位报名参会,提供就业岗位5万余个。毕业生和企业登录教育部新职业网(https://job.ncss.cn/student/jobfair/joint.html)进入会场,挑选心仪的单位和岗位投递简历,开展洽谈。

  本次专场招聘会是教育部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开展“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系列活动之一。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将持续推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共享就业、灵活就业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信息。来源:教育部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 为有效解决系统整合不足、数据共享不畅、服务体验不佳、设施重复建设等突出问题,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统筹协调,优化信息系统供给模式,提高教育数据管理水平,促进管理服务流程再造,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以信息化支撑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指出,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教育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教育决策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教育管理由单向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教育服务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到2025年,基本形成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体系,信息系统实现优化整合,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数据孤岛得以打通,多元参与的应用生态基本建立,教育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个性化水平全面提升。


  《通知》强调,要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组织领导,构建教育管理信息化分工机制,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体系;加强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推进信息系统深度整合,促进应用服务创新发展;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促进教育数据开放共享,强化教育数据质量保障,提升教育数据管理效能;促进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实现教育管理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教育督导和监管信息化;加强网络环境建设,规范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字认证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明确,要打造技术精湛、结构合理、精简高效的专业队伍,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实行岗位交流、健全产学融合等方式引入外部资源。加大教育管理信息化投入,为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应用培训、服务运营、队伍建设等提供必要保障。建立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监督评估机制,将整合共享、政务服务等重点任务纳入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郭亚丽)


(来源:新华网)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 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职单招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2021年我厅批准100所高校开展高职单招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高校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高职单招工作。

  (三)招生专业

  各高校须在本校已备案的专科专业范围内自主确定2021年高职单招专业,所确定专业均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高校应优先安排。拟安排高职单招的专业务必于2021年3月22日前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zsjhsb.haedu.gov.cn/)”报省教育厅审核。

  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

  (四)招生计划

  1.高校按照“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要求,在本校2021年专科招生总计划内自主安排本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高校可调至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时执行。

  2.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命题和考试

  高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4月16日至4月18日。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高校不得在本校校区外开设考场,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省招办负责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2.“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高校科学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按照教育部要求,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0%。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六)志愿填报和录取

  1.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录取。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严格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考生申请免试入学的高校。高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联系电话:0371-69691863)。

  3.高校须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三、招生章程

  (一)制定章程。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有关要求,认真制定高职单招招生章程,确保章程内容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招生章程及辅助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网址:http://zszcba.haedu.gov.cn/)进行核定。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内容。高校招生简章和其他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章程内容相一致。

  (二)考生查询。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查询了解我省高职单招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高校官方网站或拨打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单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四、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高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高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组成部分,事关国家科学选拔人才、教育公平和考生切身利益,考生和家长高度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统筹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职单招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晰、工作机制完善,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涉招涉考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禁令,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号)要求,切实规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审查、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程序和行为,严禁违规宣传、“买卖生源”“提前圈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坚决防止考生替考等舞弊行为,维护高职单招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责任追究。高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生源学校主要领导对其教职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要积极配合高校做好高职单招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应届生的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予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全责。严格实行问责制度,高校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如在招生工作中出现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校,给予取消下一年度高职单招资格、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申报资格、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各涉招涉考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明确要求,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和工作责任感,履职尽责,以良好的师德、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廉洁的形象取信于广大考生。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所属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所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举报电话:0371—69691252,举报邮箱:hndzks@163.com。



  附件:1.河南省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名单

     2.河南省普通高校2021年招收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

2021年3月19

河南省教育厅

为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于近日印发《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业务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智能技术,实现高等学校在信息化条件下育人方式的创新性探索、网络安全的体系化建设、信息资源的智能化联通、校园环境的数字化改造、用户信息素养的适应性发展以及核心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规范》指出,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总体设计、标准引领,应用导向、数据驱动,注重融合、体验优先,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积极探索、创新应用的建设原则,按照整体规划、总体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维护、评价改进的建设流程推进。


《规范》对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各方面的内容提出了通用要求。基础设施方面,应确定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性能和容量等指标,选择主流和相对成熟的技术路线和设备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基础设施安全等。信息资源方面,应对学校信息资源建设内容、标准规范、建设方案、技术平台等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参照信息资源已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各类信息资源的学校标准,将相关的标准规范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和技术平台中,推进和鼓励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创新应用等。信息素养方面,应融合线上与线下教育方式,开展以学分课程为主、嵌入式教学和培训讲座为辅、形式多样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应用服务方面,应遵循应用驱动、数据融合的原则进行建设,支撑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交流合作、文化传承等业务,为师生校园生活提供智能化服务。网络安全方面,应确保基础设施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信息终端安全、数据安全和内容安全等。保障体系方面,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学校统一完备的规章制度、稳定专业的技术队伍、统一规范科学且具有强制性的技术标准、稳定的经费投入、规范的经费管理办法、持续稳定的运维服务和科学完善的评价标准与体系等。


图片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发布《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教科信函〔20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

教育部

2021年3月12日

3 总体要求3.1 建设目标

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是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的要求下,对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业务和校园环境进行数字化建设,支撑各业务开展智能化应用的整体工程。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业务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智能技术,实现高等学校在信息化条件下育人方式的创新性探索、网络安全的体系化建设、信息资源的智能化联通、校园环境的数字化改造、用户信息素养的适应性发展以及核心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3.2 建设原则

各高等学校可根据自身的建设水平、治理体系的特点和需求,在保证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学校特色和智慧应用探索。

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围绕“技术赋能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路,以学校整体发展为目标,综合考虑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愿景,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校内各业务主管单位,针对未来业务需求和技术趋势,在人员和经费方面给予合理保障,制订学校的数字校园规划,用以指导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建议3-10年,在实施过程中,应以规划为指导,考虑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步实施。

--总体设计、标准引领: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应将数字校园作为一个整体,加强总体设计,保障数字校园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应用系统以及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方面协调发展,避免出现信息孤岛。高等学校应通过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利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系统集成,提高数字校园建设效率和建设水平。

--应用导向、数据驱动:高等学校数字校园的建设应以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师生教学科研需求及学校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在数字校园建设运行中,应持续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积累、管理和利用,在继续事务处理型应用系统建设的同时,加强事务分析型应用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为用户提供决策支持和智能化服务,促进高等学校数字化转型。

--注重融合、体验优先: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运行中应注意各部分、各系统间的集成和数据融合,发挥数字校园的整体性,为各类用户提供集成化、个性化、智能化的信息和应用服务。重视用户体验、以师生的使用体验作为数字校园建设运行重要的评价指标。

--安全可靠、适度超前: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应特别注重安全规划、安全实施和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构建完整的数字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数字校园运行安全。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应平衡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在性能、容量等方面可适度超前,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以保证技术平台能够适应业务需求的变化。

--积极探索、创新应用:信息技术始终处于快速发展中,新技术层出不穷。高等学校在数字校园建设中应积极探索新技术的创新应用,如区块链、边缘计算、智联网等,使信息化能更好地支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业务创新和高等学校事业发展。

3.3 建设流程

数字校园建设是系统工程,宜从学校战略定位和实际需求出发,从顶层设计入手,全校各业务主管单位协同合作,整体规划数字校园建设目标、建设蓝图和实施步骤。高等学校数字校园的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以下建设流程进行:

--整体规划:全面梳理学校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合作等方面的业务模式和现状,从内部愿景出发,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战略发展目标对数字校园建设的需求,考虑未来的战略规划,制定或完善数字校园相关的信息化规划。

--总体设计:在学校数字校园相关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总体设计或完善学校数字校园的应用模型和技术架构,用于指导数字校园建设。

--项目建设:在明确规划框架和具体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数字校园各业务板块建设目标与内容,形成具体建设步骤和建设项目,有计划地实施落地。

--运行维护:数字校园相关项目的实施应配备运行维护团队,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与维护更新。

--评价改进:根据项目数据、用户反馈以及业务流程对数字校园建设各部分内容开展建设情况评价,促进数字校园建设的持续更新。

来源:教育部

3月26日,公安部今天上午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一些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存在低俗视频链接、有害信息等问题,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中小学网课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共排查属地教育类APP和网课平台4900余款,行政处罚423款,责令整改1058款,下架636款,给广大青少年创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指出,疫情期间,大量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在线学习。针对一些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存在低俗链接和有害信息等问题,2020年8月,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中小学网课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全力开展网课平台和教育类APP的安全检查、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动员网民群防群治,依法打击各类涉中小学网课违法犯罪活动。

李彤表示,在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属地教育类APP和网课平台4900余款,行政处罚423款,责令整改1058款,下架636款,给广大青少年创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同时,精心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主题班会、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深化治理成效,推动青少年整体涉网环境治理,切实维护网上教学秩序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为有效解决系统整合不足、数据共享不畅、服务体验不佳、设施重复建设等突出问题,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统筹协调,优化信息系统供给模式,提高教育数据管理水平,促进管理服务流程再造,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以信息化支撑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指出,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教育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教育决策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教育管理由单向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教育服务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到2025年,基本形成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体系,信息系统实现优化整合,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数据孤岛得以打通,多元参与的应用生态基本建立,教育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个性化水平全面提升。


《通知》强调,要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组织领导,构建教育管理信息化分工机制,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体系;加强信息系统规范管理,推进信息系统深度整合,促进应用服务创新发展;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促进教育数据开放共享,强化教育数据质量保障,提升教育数据管理效能;促进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实现教育管理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教育督导和监管信息化;加强网络环境建设,规范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字认证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明确,要打造技术精湛、结构合理、精简高效的专业队伍,培养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实行岗位交流、健全产学融合等方式引入外部资源。加大教育管理信息化投入,为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应用培训、服务运营、队伍建设等提供必要保障。建立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监督评估机制,将整合共享、政务服务等重点任务纳入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


来源:教育部
近日,为更好服务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人社部劳动关系司负责人表示,《指引》主要从五个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一是在薪酬分配制度体系方面,引导企业突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创新性劳动的认可。《指引》提出,对于技能人才,可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同时,鼓励企业针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专项特殊奖励,并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

二是在薪酬结构设计方面,引导企业建立既符合薪酬分配理论又体现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的工资单元。《指引》提出岗位绩效工资制可由岗位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单元等组成,实践中还可结合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统筹设置相应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三是在岗位工资单元设计方面,对企业如何开展技能操作岗位评价和如何设计岗位工资标准给出具体指导。

《指引》遵循岗位评价一般原理,提出评价要素及其权重安排要体现技能操作岗位特点。同时,引导企业实行宽带薪酬,有利于绩效较好的技能人才更好实现工资合理增长。

四是在绩效工资单元设计方面,针对绩效考核周期、个人计件、班组集体作业等提供了符合技能人才绩效特点的操作建议。《指引》引导企业建立与企业效益、部门绩效和技能人才本人绩效考核结果联动的机制。

五是在津贴单元设计方面,对企业如何针对技能人才劳动特点设置相应津贴提出了建议。《指引》针对技能人才在夜晚工作、有毒有害环境工作、提升技能水平、带班组、带徒弟等方面的额外劳动付出,在不重复体现原则下,可设置相应津补贴单元,并对每项津补贴如何设计、运行给出了具体操作建议。

来源:劳动午报

北京近日针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24类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整治,专项治理培训机构宣传“考试包过”“不过退费”等行为,明确培训基本规范的“负面清单”,包括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底。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整治举办注册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24类职业资格培训的社会机构。北京市各区人社局在辖区内对专技类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进行“告知承诺制”备案管理。培训机构对照“负面清单”做好自查和整改,相关部门将对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北京市已经开始向专技类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发放监督管理告知书,明确了培训基本规范“负面清单”,包括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培训合同(协议)存在明显不合理条款、明显侵犯参加培训人员合法权益,预付收费超过3个月,未制定收退费制度等九类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据悉,相关部门将结合整治情况,研究制定专业技术类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在行业规范的基础上,实施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研究支持优质培训机构良性发展、支持培养首都创新发展高技术人才的行业发展政策。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警惕个别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不存在“官方授权培训机构”“官方指定培训机构”,切莫听信“考试包过”“不过退费”等营销宣传,以免上当受骗。(文/陈旭)


原标题:北京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新华社


为更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区域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并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专业群,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8号),启动实施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专业化特色化工程,引导高职院校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校校有特色”,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办学品牌。

一是结合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资金,支持41所公办高职院校每校立项建设1个高水平专业群。根据建设情况分2000万元、3000万元两档标准给予专项补助。补助资金由学校统筹用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提升、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技术技能平台搭建、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教学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

二是“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重点利用国家及省已拨付资金,做好已立项的国家相关专业群建设。也可根据结合自身实际,立项建设1-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省教育厅届时组织检查验收认定。

三是职业技术大学、央企所举办高职院校也可申请自筹资金立项建设1个高水平专业群,届时省教育厅组织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予以激励。

四是民办高职院校自筹资金建设的高水平专业群,根据建设情况,通过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期为3年,按照“学校建设实施、省级认定验收”原则开展工作。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部党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质量党建、精准思政、积极维稳、系统推进”的思路,把握规律,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开好局、起好步、写好“奋进之笔”,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01
围绕建党百年重大主题
深化高校师生理想信念教育

目标任务: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校师生中入脑入心。紧扣党中央关于庆祝建党百年总体部署,在高校师生中开展全覆盖、全媒体、全方位、全融合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谋划推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

1.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指导推动高校党委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统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示范培训必修课程。组织优秀教师讲师团、大学生骨干宣讲团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园巡讲、网络巡礼。编发学习资料包,创作系列微视频,增强理论教育针对性和亲和力。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召开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2.指导高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部党组有关安排,印发指导意见、派出巡回指导组、编发简报专报、强化调研督导,指导直属高校党委紧密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积极做好自选动作,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庆祝建党百年行动,上半年召开交流推进会,“七一”前后集中推出一批精品微党课。推动高校将党史学习教育有效做法、有益经验纳入学校各级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3.广泛开展“四史”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统筹抓好“四史”宣传教育。深入挖掘高校蕴含的丰富红色文化教育资源,聚焦与本校相关的革命先烈、英雄模范、科学大家等先进人物,深入开展“网上重走长征路”党史故事百所高校接力讲述活动。举办“党在高校一百年——全国高校红色校史精品主题展”。组织开展校园歌曲和经典红歌传唱、原创话剧展演等活动,打造一批“四史”宣传教育精品文化项目。精心制作《全国大学生党史知识竞答大会》专题节目,选树展现“百校、百团、百人”党史学习优秀成果。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五四”“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阶段性兴起“四史”宣传教育热潮。

4.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强化热点问题辨析、风险监测预警、校园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歪曲党史、抹黑英雄、消解崇高的一切图谋,坚决抵制防范错误思潮在校园传播。指导高校守好“三微一端”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防止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推动新修订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强化追责问责。

02
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

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公办本科、民办、高职高专等各类型高校党建工作协调发展。

工作措施:

5.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条例》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印发《条例》的通知要求,发布政策问答,举办专题培训,编写辅导读本,指导各地各高校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推动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加强调研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6.着力提升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深化高校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指导相关单位结对共建、巩固成果,启动培育第三批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做好第二批“百个研究生样板支部、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加强第二批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整体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实施“高知识群体领航计划”,建立部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入党工作机制,做好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工作。指导高校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做到低年级有党员、有党组织。举办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强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力度。

7.促进各类型高校党建工作协调发展。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举办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统筹指导民办学校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办学治校各环节全过程。在高职高专、民办高校设立若干个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加强对相关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高校党建联络员队伍建设,细化职责任务清单,完善日常指导机制。

03
进一步提升高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目标任务:以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为支撑,不断提升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实践育人、心理育人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准把握师生思想行为表现和成长发展轨迹,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发展。

工作措施:

8.加强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动态分析和整体把握。深入开展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拓宽调研范围,丰富调研内容,重点掌握总体状况和年度特点。针对研究生、高职院校学生、毕业生、青年教师等群体开展专项调研,把握思想特点、行为特征及发展需求。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动态了解师生思想状况。

9.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突破。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专项巡查专项评估专项约谈的专题内容,找准问题短板,压实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教师党支部责任链条。指导高校党委健全教师工作部门运行机制,强化教师政治把关、理论学习、国情教育、实践锻炼等工作。推动高校各级党组织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强化对教师的人文关怀。

10.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将发挥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紧密结合,引导师生在知校爱校中厚植家国情怀。以创建文明校园为导向,拓展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等的教育功能,重点培育一批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带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指导高校健全完善校院两级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指导管理制度,定期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

11.深化网络思政守正创新。推动高校思政网、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优化升级。发挥大学生习惯使用的网络应用平台传播优势,增强正面宣传吸引力和有效性。出台高校网络公众号管理实施办法,明确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建设200个高校思政类网络公众号。加大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建设力度,推进优秀网络文章评价及推广运用专项试点工作。建设大学生网络素养、辅导员网络思政能力提升培训体系,汇聚一批精品课程,推出一批网络课堂,打造一批“明星”讲师。

12.构建社会实践长效机制。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对社会实践主题、内容的统筹设计。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机制,明确学时学分要求。挖掘和编制“资源图谱”,在重点企业、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建立常态化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依托国企领导上讲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等工作,推动形成“实践育人共同体”。

13.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提质增效。推广应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和网络测评系统,构建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实时预警机制,建立危机事件全程监控系统。成立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小组,开展专题培训,努力降低极端事件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征集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优秀案例,遴选一批新时代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高校,召开心理健康教育现场推进会。继续办好“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教育活动。指导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完成换届。

04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

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建强高校统战工作队伍,提升高校抵御防范宗教渗透能力。

工作措施:

14.提升高校统战工作实效性。举办省级教育工作部门、部委属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培训班和高校统战部长培训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与知识分子“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指导高校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

15.有效抵御防范宗教渗透。(略)

05
全力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目标任务: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止高校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升精准研判和预防预警能力。以“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试点为引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排查化解“疫后综合征”有关风险,服务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工作措施:

16.精准研判预警风险隐患。(略)

17.坚决维护高校政治安全。(略)

18.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全面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指导高校打造党委领导、学工牵头、教师协同、学生参与、支部引领、社团助力、辅导员入驻的学生党建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创造高校版“枫桥经验”。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研究制订加强高校反恐怖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防止校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建立教育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线索排查、移交反馈、安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校园贷、校园周边乱点等综合整治。举办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竞赛,打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活动品牌。

19.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牵头落实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属高校组和学校稳定组专项工作,指导部属高校及时分析属地和本校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级分类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研判分析“疫后综合征”对高校稳定的影响,指导高校有针对性做好排查整治,防范化解潜在问题和矛盾。

06
强化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支撑和保障

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从高校改革发展“软指标”成为“硬约束”。加快配齐高校辅导员、组织员等队伍,畅通发展路径,提升专业能力。统筹发挥骨干和专家队伍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前沿性、创新性工作研究质量。

工作措施:

20.持续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标进一步融入“双一流”建设评估、学科评估、巡视巡察、人才评价等工作体系。探索制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方案,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

21.加快配齐高校专职工作队伍。推动高校将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等机制。推动高校严格落实“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的要求。专项督促整改未按标准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或用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方式聘用辅导员的高校。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制定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明确相关条件、标准、办法等。

22.强化队伍培养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辅导员基础能力建设,构建网上网下相结合、全覆盖的培训体系。加强民办高校、高职院校辅导员培养培训。优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国内外访学研修、辅导员专业学位攻读等专项计划,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办好院系党组织书记、组织员网络培训,强化实操能力培养。通过分层分类培训、应急演练等,提升高校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实战能力。

23.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做好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十四五”规划和2035目标战略研究,以及做好疫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与提前谋划,加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力度。加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建设。加强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教育分会、宣传工作研究分会、统战工作研究分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和全国党建研究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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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奋进文化为引领深入建设奋进司局

目标任务:围绕做到“三个表率”,深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持续建设“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质量型”党支部。提高干部队伍“七种能力”。

工作措施:

24.不断提升机关政治建设水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办理中央领导批示件,精细化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对党员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和政治监督。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司党员高质量有特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司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办好青年干部读书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发挥作用强”的党支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建设,践行“一线规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抓好廉洁教育。

25.持续增强行政服务效能。规范办文办事办会流程,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推进机关信息化工作提质增效。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学习“司史”,传承“司风”,践行“司训”,建设优良司局文化。做好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体任务。

来源:教育部

随着线上教学在疫情期间广泛运用,以在线学习为形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类应用软件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也伴随着一些诸如在线教师资质造假、虚假宣传等乱象的发生。

3月16日,网信办和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了在线教育专业委员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管理。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3.42亿人,占网民整体的34.6%。2020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催生了在线教育平台高速发展,而出现的一些乱象也引发了广泛关注。

由中央网信办主管的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了在线教育专业委员会,向全国在线教育行业发出倡议,加强行业管理。针对培训机构出现“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完善在线教育行业认证和标准,加大规范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 张勇: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评估和(资质)认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

近年来,培训机构营销手段五花八门,不少家长担心,“烧钱”的营销挤占这些机构在课程、教学及师资方面的投入。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让在线教育行业回归到教育本质。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 张勇:引导在线教育企业找准行业定位,回归教育本质,更加注重师资选拔和培训,更加注重内容和产品的研发迭代、质量提升,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规模,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资源优势,加快培养社会紧缺人才,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稳定就业、增强学生就业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结合社会用人需要、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系统化推进专业设置、招生、培养、就业等各个环节工作。高校要研究制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安排,建设一批培养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确保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教学质量。

《通知》强调,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在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重点向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较好的高校、国家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领域倾斜。教育部支持高校在重点领域和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合理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为规范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教育部将建设“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高校在平台发布招生简章,开展政策宣传、进行录取名单公示等。

《通知》明确,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纳入有关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和考试招生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高校教务、招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共同做好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政策咨询、考试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健康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高校学生管理、发展规划等部门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平稳顺利。

来源:教育部


单招是普通高校提前单独招生的简称,国家教育部为了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实现中等职教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加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每年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相同点:统招与单招的学员这两者的待遇是相同的。单招与高考录取的组织方式相同,都由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填报志愿、划线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享受统招生学生同等待遇,单独招生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是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不属于成人教育,也不属于自学考试。单招考生在校期间待遇,国家补助政策,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后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书、报到证,均与普通专科学生完全一样。单招录取后的考生与高考上线录取考生同年入学,同时毕业,入学时学费住宿相同,学生毕业后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报读普通本科院校。


不同点: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报名时间不同,考试时间不同,考试模式不同,考试内容不同。单招的录取率相对比统招的录取率高,统招的选择很多,也意味着竞争更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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