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新闻
国际职教大会
当前位置:职教网 ☉ 资讯 ☉ 国内新闻 ☉ 职教新闻
展开全部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3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介绍,今年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总体上今年高考后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将较往年整体推迟一个月左右。本科录取预计在8月底结束,专科录取预计在9月中旬结束,高校秋季开学时间也相应顺延,预计本科高校9月初至中旬陆续开学,高职院校一般在10月初开学。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妥做好2020年高考组织实施工作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2020高考工作答记者问

3月31日,教育部发布公告,明确2020年全国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高考安排及相关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1.今年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高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国家人才选拔,关系社会公平,关系广大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2020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为1071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今年高考工作的影响,要求稳妥做好2020年高考工作。教育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审慎研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今年全国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

一是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当前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卫生防疫专家认为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疫情防控风险相对更小。高考是涉及千万考生的大规模选拔性考试,必须坚持“健康第一”,采取最稳妥、风险最小的方案,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坚持“公平第一”,切实把疫情对广大考生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复习备考的影响降到最低。疫情发生后,各地延期开学并安排高三学生居家学习,学生复习备考普遍受到影响。特别是由于城乡网络学习条件等差异,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复习备考受到的影响更大。高考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确保公平公正。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可使考生有更多时间按教学计划在校集中学习,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公平。

2.目前部分省份的高三年级已开学,下一步教育部对于各地开学和学生复习备考有什么指导意见?

答:教育部高度重视疫情影响下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一是指导各地各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按照省域同步原则安排高三毕业班学生先返校。二是做好同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学习的衔接,优化调整高三年级教学计划和复习备考安排,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安排好高考前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要突出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特别是加强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关爱帮扶,返校后要通过专门的“一对一”辅导,帮助学生跟上教学进程。三是注重对学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四是加强有关工作安排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学生考试和升学的指导。

3.教育部对今年高考的命题工作有什么考虑?

答:2020年高考命题将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并综合考虑疫情因素和考生复习备考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引导中学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4.今年高考的考试组织工作跟往年相比会有哪些变化?对考生有哪些影响?

答:2020年高考工作面临疫情防控和时间推迟等复杂形势,教育部将指导各地重点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防疫措施。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各省级招委会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深入研判7月初疫情情况,详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切实加强考试组织各环节的防疫措施,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二是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考务工作规定,落实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分发、施考、阅卷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确保考试组织万无一失。三是加强应急准备。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各地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各项预案准备,并组织开展灾害天气应急演练,全力保障高考安全平稳顺利举行。

我们将指导各地教育部门优化相关措施和流程,为考生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考试服务。同时,也请广大考生理解和配合,按照所在地区考点的统一要求参加考试。

5.其它相关考试和高考体检工作,将如何安排?

答:一是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有关考试。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时间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二是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前期教育部已进行专门部署,有关高校要在科学研究论证后,对于确需举行现场校考的,要在高考后组织,并尽可能减少参加校考的考生规模。三是关于体育类招生考试。高校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和高水平运动队统测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安排举行。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高水平运动队非统测项目由相关高校按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四是关于“强基计划”。有关工作时间节点较原定时间顺延一个月,学校考核仍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后进行。五是关于部分高校保送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由相关高校按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六是关于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等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安排。七是关于高考体检工作。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稳妥有序安排。

6.今年高校的录取工作安排以及高校秋季开学会有哪些变化?

答:总体上,今年高考后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将较往年整体推迟一个月左右,本科录取预计在8月底结束,专科录取预计在9月中旬结束。高校秋季开学时间也将相应顺延,预计本科高校9月初至中旬陆续开学,高职院校一般在10月初开学。

7.对湖北省、北京市的高考会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答:考虑湖北省、北京市的特殊情况,两地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高考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教育部也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等部门共同保障两地高考组织工作。

8.这次高考延期与历史上“非典”疫情时期和汶川地震时期有什么不同?

答:今年高考与2003年我国发生“非典”疫情、2008年发生汶川地震后的高考不能简单类比,包括疫情灾情波及范围、学生复习备考受影响等情况都有很大不同。2003年我国发生“非典”疫情时,各省(区、市)中学高三年级已经正常开学,只有北京等少数疫情较重省份的学生在学期中短暂停课,全国中学高三下学期的教学活动是基本完整的,因此当时决定全国高考如期举行。2008年发生汶川地震时,四川、甘肃部分地区教学设施损坏严重,不具备组织考试的基本条件,全国其他地方受影响较小,对高三学生复习备考影响不大,因此当时决定四川、甘肃的部分地区考生高考推迟到7月3日至5日举行,全国其他地方高考如期举行。

9. 目前,各省高三年级的开学时间不同,是否会影响高考公平?

答:我国高考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考试和录取。前期,教育部已对各地开学复课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原则上高三年级实行省域内同步复课。因此,不同省份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不同,不会对高考公平产生影响。

10.教育部对各地中考有什么指导意见?

答:中考一般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时间,以往各地中考基本上是安排在高考之后进行。考虑到今年疫情防控和延期开学等特殊情况,教育部将指导各地加强省级统筹,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中考时间,原则上还是安排在高考之后进行。

教育部将积极指导各地统筹做好中考命题、考试组织和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加强初三毕业年级指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合理安排复习时间,保证学生体育锻炼和休息时间,同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信息来源:教育部
滨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座谈会暨校地合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推进视频会议有关精神,介绍了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京博集团、愉悦集团、魏桥国科、宏创集团、阳信县委、滨州医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滨州学院等先后发言。

在座谈中,佘春明指出,职业教育是滨州的城市名片,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在滨州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滨州医学院、滨州学院从应用型教育起步,培养了大批成名成家的人才。滨州职业学院、滨州市技术学院、滨州市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也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渤海科技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滨州分校区等项目正稳步推进。这充分说明,滨州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教育宝地。


佘春明要求,在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中,要积极促进我市产教融合发展,走产教融合发展之路。要推动校企深度合作,着力在做实“双元育人”上实现突破。要走优质特色办学,走内涵教育建设之路。

佘春明强调,有什么样的人才结构,才有什么样的产业结构。教育为先,让职业教育走在前面,才能更好地实现滨州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要根据社会、企业人才需求,定制化、精准化培养人才。渤海科技大学等项目是伴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区域产业结构变革和金融机制创新应运而生的,是聚合国内外科研、产业、金融力量,推动科学家、实业家、金融家、教育家握指成拳、深度合作的新探索。要以建设渤海科创城产教融合园区、京博产教融合型企业为突破口,努力打造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职业教育发展“滨州样板”。职业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质量意识、协作意识。让学生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一脚在教室,一脚在车间,心中有梦,脚下有泥,实现入学即入岗,毕业即就业,真正“让论文写在大地上,让人才成长在实践中。”要让全社会一道来爱护职业教育,尊重技能型人才,爱护我们的工匠。

会议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院校、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将创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高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领导,按照分工履职尽责的协同推进有关问题,形成合力,做好服务保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保障落地有效。多措并举、真抓实干,为我市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职业教育发展“滨州样板”贡献力量。

据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高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和民生的贡献度,我市研究制定了《滨州市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该方案的工作思路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全市“5+5”产业发展需求,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搭建高质量发展的平台。基本原则是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基于导向,强力争取项目,坚持内涵发展,优质特色办学,坚持对外开放,创新改革发展。工作目标是立足滨州实际,锚定国内一流,抢抓政策机遇,全力以赴抓项目,应争必争,应争尽争,争创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保障措施是健全职业院校管理机制、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完善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快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深化校企“双元育人”,积极争创产教融合试点、健全校企合作激励机制、加强对外交流、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晓娟主持,副市长潘青,滨州学院、滨州医学院、滨州职业学院、滨州市技术学院、滨州市技师学院等院校负责同志参会。


内容来源:滨州日报

近日,四川绵阳飞行职业学院与四川泛美通航集团在绵阳北川“大美羌城——泛美航空科技城”龙堡签订100架《飞机购销合同》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绵阳飞行职业学院从泛美通航集团订购的100架PiperPA-28、PA-44单、双发教练机,于2028年前陆续交付使用。双方还将围绕专业培训、课程开发、资源共享、飞机与机场运行管理、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更广泛的项目合作。

据介绍,绵阳飞行职业学院3月17日正式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标志着全国第一所民营飞行学院正式诞生。学院位于中国科技城(北川)航空城,总投资近20亿元,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可容纳师生20000余名。

目前,四川省教育厅正按程序向国家教育部备案,今年9月,学院将迎来首批新生。作为全国首家民营飞行学院,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开设了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重点专业,以飞行和飞机制造为核心专业。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此次购买的100架飞机,将全部用于飞行教学,全力保障飞行专业学生的飞行训练。

文章来源:红星新闻
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电〔2020〕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高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国家人才选拔,关系社会公平,关系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2020年高考面临特殊形势,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总体部署下的一次高考,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深化攻坚期的一次高考。各地各高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高考公平公正,确保2020年高考组织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重大,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懈怠。各省级招委会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高考防疫工作,认真研判7月初疫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所的防疫措施。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有关考试时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时间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艺术类专业现场校考按有关要求安排在高考后举行;“强基计划”有关工作时间节点较原定时间顺延一个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高校组织的考试由相关高校按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高职分类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等省级统一组织的考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高考体检工作由各省级招委会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稳妥有序安排。各地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分发、施考、阅卷等各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保密,确保考试组织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区、市)、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精心做好高三年级教学安排

各地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可按照省域同步原则,安排高三毕业班学生先返校。要根据高考时间,指导高中学校相应地优化调整高三年级教学计划和复习备考安排,有序安排好高考前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和诊断,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教学衔接。要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逐一排摸,对存在学业困难的,返校后要进行专门的个别辅导,帮助学生跟上教学进程。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防疫教育和心理辅导,缓解考生焦虑情绪。

五、强化招生考试宣传服务

各地要加强招考宣传,及时公告高考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并做好提醒工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开展网络招生咨询及志愿填报指导活动,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避免上当受骗。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省级招委会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在省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将2020年本省(区、市)高考的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报省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要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要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工信、保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薄弱地区要限时整改,确保高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湖北省、北京市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提出本地区高考时间安排的意见,商教育部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教育部
2020年3月31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是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

《意见》为中职学校加强和落实劳动教育指出了基本遵循,也提供了措施有力、行动具体的指南。


守底色,劳动教育是中职办学的根本。职业教育与生产劳动、生活劳动和社会服务性劳动有着天然的联系。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劳动教育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也是中职教育办学的根本,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路径之一。围绕“高素质劳动者”“技术技能人才”这一人才培养目标,中职学校应当坚持劳动教育,抓好劳动教育,努力办好职业教育。

明特色,劳动教育是中职办学的主要抓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实训教学等是中职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也是中职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广阔的平台,这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主要区别,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体现。要想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等教育教学模式,须同职教“三教改革”“三全育人”等相结合,注入劳动教育元素,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接受锻炼、磨炼意志,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

添亮色,劳动教育是中职学校的优势体现。让学生动起来,满足学生的愿望和兴趣,强调理实一体化,在做中学、学中做,这些都是中职学校显著的优势,也是检验中职人才质量的关键。中职学校不断融合劳动资源和教育资源,着力在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上下功夫,努力让学生在生产、生活和社会服务劳动中接受教育,如,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各层次创新创业大赛,锤炼学生的劳动技能,培养优秀的劳动品质。

铸金色,劳动教育成就中职学生的幸福人生。德载人生,技行天下。坚持不懈抓好劳动教育,是中职学校努力实现内涵办学精神的极致追求,也是中职学生学习技能、掌握未来、实现人生梦想的路径。中职学校要通过劳动教育不断磨炼学生意志,锤炼学生工匠精神,帮助、引导学生收获累累硕果。

作者 | 葛昌明
来源 | 蒲公英评论网

2019年是职业教育改革元年,2019年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又称“职教二十条”),这是带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职业教育的前进指明道路和方向,标志着职业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职教二十条”对学校建设、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提出具体目标:到2022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由此开始,“双高计划”、“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高职百万扩招在职业教育领域风驰电掣的展开与进行。


1、新时期、新政策、新行动,职业院校的机遇和挑战并存


教育部随之颁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在院校建设方面,教育部 财政部出台《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在1+X试点工作方面,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师资培养方面,教育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12条举措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随着政策的落实和工作的推进,2019年,全国首批“双高院校”产生,197所高职院校从全国上千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摘得桂冠;第一、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公布,学分银行、书证通融成为全国职业院校新的探索;高职百万扩招任务具体到各省高职院校,学校分类招生、针对性人才培养是高职院校迫在眉睫的挑战。

如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颁布一周年,实施一周年,在这一新阶段,职业院校若想要快速前进,就需要时刻牢记使命,吃透政策要求,明确发展定位,规划发展路径。

2、校长和教师,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重要主体力量

建设教育强国,必强教师,“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之源;没有高水平的“工匠之师”,就没有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职教二十条”中很多创新提法和要求与教师密切相关。如: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教师是否先成为1+X证书的拥有者,然后才能胜任培训师和考官?“书证融通”,对“双师型”教师意味着什么?“产教融合型企业”和“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师该如何利用好这个平台?

再如,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中高职贯通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职教高考”、“学分银行”等,这些多层次多类型的制度性变化,对教师又有什么样的新要求?

又如,“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职业教育”“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 等,这些对于已经习惯了以全日制方式教授学龄段学生的教师,要如何驾驭不同的学习对象?

还有,“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等这样的要求,教师显然是责无旁贷的工作主体;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以及“在线精品课程”等,势必推动教师要与时俱进。

要做新时代“四有”职业院校教师,应该看到这些职业教育全局性的动态,以变促改,以改促变,以不变应万变。终极要求还是与时俱进提升素质。

3、职业院校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好改革创新之路?

新时代赋予高职教育新的使命和责任。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之路面对很多挑战,也有诸多摆在面前的难题。

对院校建设而言,“双高计划”是荣誉,改革任务是重担。如何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和双师队伍?如何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全国首批“双高院校”如何建设才能真正成为“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双高院校”之外的上千所高职院校如何发展?弯道超车的机会在哪里?

面对高职百万扩招引发的职教变革,高职院校如何应对?扩招后如何进行人才培养?

“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如何建设?怎样做可以发挥先行者的带头示范作用?

职业院校该如何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如何培养实力强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目前,高职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已然形成,接下来重在建设方案,实在行动逻辑,贵在职教特色,难在革故鼎新,亮在引领示范。

为帮助职业院校领导、老师更好的理解“职教二十条”背景下职业院校如何发展,把握“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策略、明晰”双高计划“的建设过程,铸造新时代职教“双师型工匠之师”,聚焦职教特别邀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行政教研部主任、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晖,在线直播《“职教二十条”颁布一周年特别策划:职业院校创新升级的战略分析》。

通过学习,使职业院校的领导、老师更好的把握新时代发展机遇,促进职业院校的建设与兴盛,乘上时代的浪潮勇攀高峰,成为职业教育的中流砥柱。


内容来源:聚焦职教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梁丹)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帮助广大学校和教师更好地领会及掌握各门课程标准,3月30日,“中等职业学校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培训”以网络直播的形式拉开帷幕,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职教行政和教研机构负责人,中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课程骨干教师等约16万人在线参加。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王扬南表示,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本保障,是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研制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是破解中等职业教育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体系的关键步骤。


“新颁布的中职课程标准体现了新精神、新要求,凝练了学科核心素养,明确了学业质量要求,彰显了职业教育特色。作为课程标准颁布后第一次全国性的培训活动,此次培训仅是一个开始,今后还将会有更多的相关培训。”王扬南说。


此次培训活动由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主办、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在为期两天的线上培训活动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等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研制组组长和核心组员,将分别对各科课程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


作者:梁丹

内容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把劳动教育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成立昌平区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服务中心,努力构建劳动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一、强化调研,形成学段目标

围绕学校、家庭、社会三个维度开展了24次分层分类调研,覆盖昌平区84所中小学。运用大数据绘制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现状,为劳动教育课程需求画像,明确劳动教育的类型,形成劳动教育课程基本组成框架。通过研究中小学各个学科的课程标准、综合实践活动方案,提炼出各个学段的劳动教育目标和内容,最终形成劳动教育能力描述。

二、创建“劳动六艺”课程模型,树立大劳动教育观

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优势,发挥校企协同育人功能,创建“劳动六艺”课程模型。以食、礼、传、耕、创、数六方面为抓手,覆盖生产劳动、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创造性劳动等内容,加快劳动教育体系建设。

食:烹食养身。感受饮食文化,学习烹饪技能,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促进身体健康,提升为家庭服务的能力。

礼:崇礼立德。学习古今礼仪、形象管理,使学生有礼貌、懂规矩、知规范,提升学生的道德认识。

传:传承化性。通过传统工艺与文化载体,感受劳动创造文化的精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耕:躬耕强体。通过躬身体验古今劳作的区别,感受劳动的不易和辛苦,强身健体的同时珍惜劳动成果。

创:创新琢思。运用创客手段,将学生的创新思想转化为成果,发展学生的创意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创造性劳动的热情。

数:数术启智。感受科技发展给人类劳动方式带来的变化,掌握劳动新技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启迪学生的智慧。

三、注重资源建设,构建1+1劳动教育课堂教学模型

在以课程为载体实施劳动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开展教学模式和课例研究,初步形成1+1的课堂教学模型。即1项专业技能+1个职业体验。将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进行有机融合,学生在专业技能学习的同时,对职业习惯进行渗透和强化,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劳动习惯,渗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目前,已经形成劳动教育课程手册2册,共计400个模块的劳动教育课程。对全区中小学共开展62次劳动教育,涉及6000余人次,受到广大师生好评。有学生说,“这样的课堂让我很有满足感和幸福感”。

来源 | 教育部

日前,河北省11个高等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教育部备案批准。名单如下: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与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申请合作举办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专业高等专科项目;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加拿大诺奎斯特学院申请合作举办的护理专业高等专科项目;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申请合作举办的广告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专业高等专科项目;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与韩国牧园大学申请合作举办的动漫制作技术、化妆品技术专业高等专科项目;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英国拉纳克郡新学院申请合作举办的护理专业高等专科项目;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与德国施马卡尔登应用技术大学申请合作举办的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高等专科项目;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申请合作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高等专科项目获得教育部备案批准。


据了解,此次数量为河北省近几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备案最多。目前河北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达到4个,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到63个。


内容来源:长城网

各位老师、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时下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开学的日子渐行渐近。今天,市教育局就您关心的开学复课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时候开学?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学校开学安排如下: 
    全市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4月1日开学;初三年级按照4月7日开学做准备;小学各年级、初一年级、初二年级、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按照4月13日开学做准备;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按照4月20日开学做准备;具体时间由属地区(市)县党委、政府综合评估后确定。 
    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开学时间另行通知。高校按照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开学时间;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专修学院)开学时间参照高校开学时间。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疾控部门评估后开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时间不得早于4月18日,如果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时间有调整,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时间则相应调整。


    中考、体考等考试是否延期?

    1 中考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4月16日-20日,中考时间将适度推迟,待评估后另行通知。 
    2 初三年级体考时间适度推迟,便于学生加强适应性锻炼,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 初三政治历史毕业会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将适度推迟,待评估后另行通知。 
    4 高三“二诊”考试推迟到4月8日-9日举行。 
    5 高考按教育部和省上统一安排实施。

    开学前学校防控工作怎么做?

    一是确保“十个到位”,即:防控措施到位、联动机制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师生摸排到位、师资调配到位、教学用书到位、物资储备到位、人员培训到位、卫生整治到位、后勤支持到位,夯实校园疫情防控基础,坚决防范疫情输入校园。 
    二是做到“三个100%”,即:学校按要求自查100% ,区(市)县对学校评估100%,学校应急演练100%。

    开学后学校防控工作怎么做?

    紧盯“五个重点”,即:紧盯居家、返程、返校等重点时段,校门、食堂、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跨区域流动师生、后勤服务人员、学校家属区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学报到、集中开课、师生就餐、上学放学等重点环节,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健康监测、隔离观察、清洁消毒、疫情报告等重点制度,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生和家长怎么做?

    1 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个人旅行和居住史、自身健康状况等,确保不带病返校。 
    2 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 
    3 指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均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 加强对孩子健康观察,身体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暂不到校。 

    学校就餐怎么做?

    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细化分散就餐等措施。如,学校结合食堂现有就餐面积、就餐人数等情况,可采取餐厅分时就餐、餐厅+教室就餐、餐厅+教室+功能室就餐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就餐安全。 


内容来源:成都市教育局

“职教二十条”对学校建设、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提出具体目标:到2022年,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由此开始,“双高计划”、“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高职百万扩招在职业教育领域风驰电掣的展开与进行。


1、新时期、新政策、新行动,职业院校的机遇和挑战并存


教育部随之颁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在院校建设方面,教育部 财政部出台《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在1+X试点工作方面,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师资培养方面,教育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12条举措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随着政策的落实和工作的推进,2019年,全国首批“双高院校”产生,197所高职院校从全国上千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摘得桂冠;第一、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公布,学分银行、书证通融成为全国职业院校新的探索;高职百万扩招任务具体到各省高职院校,学校分类招生、针对性人才培养是高职院校迫在眉睫的挑战。

如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颁布一周年,实施一周年,在这一新阶段,职业院校若想要快速前进,就需要时刻牢记使命,吃透政策要求,明确发展定位,规划发展路径。


2、校长和教师,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重要主体力量


建设教育强国,必强教师,“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之源;没有高水平的“工匠之师”,就没有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职教二十条”中很多创新提法和要求与教师密切相关。如: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教师是否先成为1+X证书的拥有者,然后才能胜任培训师和考官?“书证融通”,对“双师型”教师意味着什么?“产教融合型企业”和“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师该如何利用好这个平台?

再如,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中高职贯通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职教高考”、“学分银行”等,这些多层次多类型的制度性变化,对教师又有什么样的新要求?

又如,“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职业教育”“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 等,这些对于已经习惯了以全日制方式教授学龄段学生的教师,要如何驾驭不同的学习对象?

还有,“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等这样的要求,教师显然是责无旁贷的工作主体;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以及“在线精品课程”等,势必推动教师要与时俱进。

要做新时代“四有”职业院校教师,应该看到这些职业教育全局性的动态,以变促改,以改促变,以不变应万变。终极要求还是与时俱进提升素质。


3、职业院校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好改革创新之路?


新时代赋予高职教育新的使命和责任。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之路面对很多挑战,也有诸多摆在面前的难题。

对院校建设而言,“双高计划”是荣誉,改革任务是重担。如何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和双师队伍?如何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全国首批“双高院校”如何建设才能真正成为“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双高院校”之外的上千所高职院校如何发展?弯道超车的机会在哪里?

面对高职百万扩招引发的职教变革,高职院校如何应对?扩招后如何进行人才培养?

“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如何建设?怎样做可以发挥先行者的带头示范作用?

职业院校该如何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如何培养实力强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目前,高职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已然形成,接下来重在建设方案,实在行动逻辑,贵在职教特色,难在革故鼎新,亮在引领示范。

为帮助职业院校领导、老师更好的理解“职教二十条”背景下职业院校如何发展,把握“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策略、明晰”双高计划“的建设过程,铸造新时代职教“双师型工匠之师”,聚焦职教特别邀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行政教研部主任、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晖,在线直播《“职教二十条”颁布一周年特别策划:职业院校创新升级的战略分析》。

通过学习,使职业院校的领导、老师更好的把握新时代发展机遇,促进职业院校的建设与兴盛,乘上时代的浪潮勇攀高峰,成为职业教育的中流砥柱。


内容来源:聚焦职教

3月25日,苏州市政府出台“20条”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苏州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具体文件如下: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苏府〔2020〕3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求,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的能力,现就我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

(一)优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布局

把职业教育和培训布局优化调整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重大项目与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发展、民生发展同步。保持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资源供给,到2023年,全市新建、改扩建职业学校4所,完成职业教育新一轮布局结构调整。落实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一批扎根苏州、引领江苏、全国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新建1~2所省重点技师学院,加强省级示范性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建设。贯彻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建设3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引导独立学院转设,支持应用型本科发展,建设2~3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强化职业院校与职业培训机构、社区培训机构的紧密结合,推进职业培训向基层延伸,优化职业培训机构设置与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支持在苏高校提高对口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深化实施中职高职衔接、中职本科衔接、高职本科衔接,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和联合培养试点,支持建设一批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示范专业。支持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的衔接贯通。建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人才培养层次健全,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满足人才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探索职业教育多元办学

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领军型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系部)试点,经批准可设立为非营利性法人,保持现有投入渠道和支持政策,引进社会优质资本和人才,实行相对独立的人员聘任与经费核算,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地方政府和民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学院或二级学院(系部)试点,加大对优质民办职业教育的投入。支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立股份制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优惠政策。鼓励公办、民办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

完善职业院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加快职业院校章程建设,健全职业院校各项管理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机制,实现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转变,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通过公开招聘先行聘用特殊紧缺岗位的专业课教师,被聘用人员可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和“江苏工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可由招聘学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所得收入,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的能力

围绕苏州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的新形势新要求,打造一批与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相适应的现代化专业群。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智慧健康、现代服务、现代都市农业等相关专业,助力“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跨越。支持职业院校参与科技研发与服务,依托职业院校建设区域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基地。完善奖励机制,加强横向科研考核,推动成果转化提效。认真落实与贵州铜仁等地的职业教育帮扶协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校资助补充体系,确保不让一名职业院校学生“因贫失学”。推动职业院校服务民生改善及文化繁荣兴盛发展需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推动传承苏州地方优秀文化与传统技艺的相关专业建设,如昆曲、评弹、苏绣、核雕等。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促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制度设计,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长效发展机制。积极创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等项目培育建设,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引导行业部门和组织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在主要领域成立一批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以专业为依托,围绕人才培养、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优化人才供给结构,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建设一批优秀企业学院和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拓展职业教育国际融合

充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职教经验和成功模式,推动职业院校与国际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国际通用行业职业标准,专业建设探索对接国际工程教育质量标准,满足苏州经济发展特别是国际企业对职业技术技能人才更高层次需求。支持太仓、昆山等地利用德资企业集聚资源,开展“双元制”合作;支持常熟开展中英“现代学徒制”合作。鼓励职业院校配合我市企业“走出去”办学,支持职业院校在“一带一路”国家建立办学、研发机构,探索开设境外职业学校,劳务培训、技术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招收境外留学生,鼓励毕业生境外就业。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对外输出实力的品牌专业,输出优质职业教育服务,增强职业教育国际话语权,锤炼苏州职业教育品牌。到2023年,职业教育国际化合作办学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融合

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建设智慧职业教育。坚持以应用为驱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全面融合,建设覆盖职业院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智能终端,建立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学情分析、教学过程监测和教学诊断,推动新技术支持下的教育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对接企业生产服务智能化流程,建设智慧课堂、智慧车间、智慧图书馆、虚拟工厂等智能学习空间,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推行翻转课堂、行走课堂、慕课教学、虚拟仿真实训、在线学习,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遵循移动互联时代学生思维方式与认知规律,以信息技术提升办学质量,推动学校管理方式、教师教学手段和学生学习形态信息化。组织开展信息化教学大赛及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九)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开展综合实践和职业体验活动,弘扬工匠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面向普通教育全面开放,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师资充足、课程完备、体系健全、运营良好的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充分发挥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场景体验、职业规划指导、职业拓展培训的功能,将科普、生活、学习、娱乐融为一体,将职业文化、产业文化、传统文化融为一体,不断增强职业体验教育吸引力。探索开展中职学校“文化+技能”中考招生试点。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融通的桥梁,推动建立普通学校、职业院校之间课程和学分互认、师资和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三、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十)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改进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潜移默化,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对学生国际视野、国际理解和家国情怀的培养,深化德育课程改革,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创新德育实现形式,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加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化体育美育教学改革,开展艺术经典教育和艺术实践,学生社团参与率达到100%。推动学生志愿者行动,形成一批职业教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

(十一)强化专业内涵建设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按照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来开展专业建设,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打造一批与苏州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专业群和课程群,建设一批集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技能教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推广中心、创业孵化中心于一体的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坚持“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等教学模式,完善分层教学制、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建设一批与岗位技术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精品课程,建立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实践,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紧跟区域行业企业需求,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以技术技能成长为主线,强化核心素养与核心能力培养。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企业双主体育人,校企双方共同参与学徒选拔、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开发、教学平台建设、教学实施与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建立职责共担、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协同育人机制。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区域全覆盖,各职业学校采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群)达50%以上,初步形成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协同合作、具有苏州特点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三)参与1+X证书制度研究

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职业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支持我市相关研究机构、职业院校联合行业组织、领军型企业主动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以省级重大课题项目研究为抓手,支持太仓中专等学校以相关重点专业为突破,开展校企双主体探索1+X证书制度改革实施研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四)打造卓越师资队伍

完善教师引进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支持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两栖发展。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赴企业实践要求。从2020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继续开展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共同体建设。开展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到2023年,包括行业企业专家、能工巧匠和乡土人才在内的兼职教师数不低于学校岗位总数的20%。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五)构建质量保障体系

以教学诊断与改进为抓手,推动职业院校建立基于标准化教学设施、完整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我诊断自主发展、行政部门有效监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督导,依法依规开展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院校质量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职业院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质量报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落实各级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健全职业教育长效发展机制。加强苏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解决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科学编制和实施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完善由教育、发改、工信、财政、人社、科技、商务等部门和部分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部门资源,为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七)加大财税支持

建立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的正常增长机制,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优化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性经费与办学绩效、教育质量、本地就业率等因素挂钩的拨款方式。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的,其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为职业院校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八)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鼓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开发创新竞赛,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构建以政府表彰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术技能人才奖励制度,选拔出各级各类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鼓励其在一线岗位建功立业和带徒传承技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九)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加强行业部门对本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指导和参与。提高行业指导能力,建立职业院校、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的联动机制。在行业组织的支持下,联动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促进教学内容与行业技术标准对接。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校企联合建设行业标准研制中心、专业技术研发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实验实训平台、电子化学习平台等,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

(二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苏州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引导社会、学生和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理念,选择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成长成才路径。开展“最美职教教师”“最美职教毕业生”等活动,宣传先进事迹,树立职业教育成长成才典型。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动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文明风采大赛,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来,青岛华夏职业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十个一”育人工程,制定《青岛职业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走出一条打造三大体系,培育校园劳动新风尚的劳动教育之路。


一、打造“榜样示范+教育先导+活动渲染”劳动教育宣传体系,倡导校园劳动新风尚

其一,榜样示范。学校成立三支榜样团队,创建青岛市首批李锦娟劳模工匠工作室,组建以党的十九大代表刘娟、岛城“红飘带”莫立斌、“感动青岛人物”杨光龙等为代表的校友讲师团,成立以交通银行青岛分行13位行长、12位荣获国家级及以上大奖的艺术专业毕业生、在各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毕业生为班底的班级导师团,建立了师生与劳模、工匠面对面交流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仅2019年三支团队就到校开展了十余次教育活动。其二,教育先导。学校制定《德育一体化实施方案》,挖掘各学科课程中的劳动教育元素,加强劳动教育的学科渗透。开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课程《花开的声音》,将工匠(劳模)精神、垃圾分类等六大劳动教育内容植入课程体系,分年级落实。其三,活动渲染。学校定期开展“感动华夏十大人物评选”“我为华夏代言”“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文明风采竞赛”等主题活动,倡导劳动风尚。


二、打造“专业实践+创新创业+义工服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培养专业精神

其一,专业实践。学校建设三大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推行“课题引领+实习任务单管理”实习教学模式,采用引企入校、“校企行园”共建实习基地等方式,建设劳动实习基地10余个,开展现代学徒制和混合所有制试点,培育工匠精神。其二,创新创业。学校以创业课程为基础,以“技能节”“创新节”为平台,以创新创业年度项目比赛为抓手,培育创新精神。其三,义工服务。学校牵头成立“青岛职教义工市北联盟”,与市北社区教育学院签订服务协议,结合专业特点,自主开发义工项目,形成《“寸草心”华夏职教义工服务手册》,开展“菜单式”服务,每个学生每学期完成不少于8课时的服务,培养奉献精神。


三、打造“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劳动实践体系,夯实劳动素养

其一,强化劳动养成教育。分年级分层次设置劳动目标和任务体系,纳入学校《一日常规》,通过《德育学分管理规定》予以考核,以劳树德,将劳动教育常规化。其二,推行“体验式”社会实践模式。每学年完成不少于48课时的社会实践,拓宽学生劳动实践平台,将劳动教育社会化。其三,推行“双三十”教育行动计划。把家庭劳动纳入活动体系,设置“为父母做一道菜”“制定一周食谱”等多项家庭劳动内容,将劳动教育生活化。


正如马克思所言,真正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而“劳动教育”就是新时代砥砺前行、创造美好生活最有力的实践。学校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培育劳动观念、端正劳动态度、养成劳动习惯、增强劳动情感,引导学生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掌握幸福生活的能力。


作者:青岛华夏职业学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把劳动教育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成立昌平区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服务中心,努力构建劳动教育“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一、强化调研,形成学段目标


围绕学校、家庭、社会三个维度开展了24次分层分类调研,覆盖昌平区84所中小学。运用大数据绘制全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现状,为劳动教育课程需求画像,明确劳动教育的类型,形成劳动教育课程基本组成框架。通过研究中小学各个学科的课程标准、综合实践活动方案,提炼出各个学段的劳动教育目标和内容,最终形成劳动教育能力描述。


二、创建“劳动六艺”课程模型,树立大劳动教育观


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优势,发挥校企协同育人功能,创建“劳动六艺”课程模型。以食、礼、传、耕、创、数六方面为抓手,覆盖生产劳动、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创造性劳动等内容,加快劳动教育体系建设。

食:烹食养身。感受饮食文化,学习烹饪技能,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促进身体健康,提升为家庭服务的能力。

礼:崇礼立德。学习古今礼仪、形象管理,使学生有礼貌、懂规矩、知规范,提升学生的道德认识。

传:传承化性。通过传统工艺与文化载体,感受劳动创造文化的精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耕:躬耕强体。通过躬身体验古今劳作的区别,感受劳动的不易和辛苦,强身健体的同时珍惜劳动成果。

创:创新琢思。运用创客手段,将学生的创新思想转化为成果,发展学生的创意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创造性劳动的热情。

数:数术启智。感受科技发展给人类劳动方式带来的变化,掌握劳动新技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启迪学生的智慧。


三、注重资源建设,构建1+1劳动教育课堂教学模型


在以课程为载体实施劳动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开展教学模式和课例研究,初步形成1+1的课堂教学模型。即1项专业技能+1个职业体验。将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进行有机融合,学生在专业技能学习的同时,对职业习惯进行渗透和强化,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劳动习惯,渗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目前,已经形成劳动教育课程手册2册,共计400个模块的劳动教育课程。对全区中小学共开展62次劳动教育,涉及6000余人次,受到广大师生好评。有学生说,“这样的课堂让我很有满足感和幸福感”。

作者: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内容来源:教育部

深入推进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打造职业院校特色劳动教育,培养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

一是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职业院校教学标准制订,专业教学标准修订注重“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教学标准体例框架及编写要求》“培养规格”部分专列劳动教育要求。各职业院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程注入劳动教育元素,开设相关课程,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是提升劳动素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提出爱劳动,尊重劳动,勇于创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劳动观念,培养劳动习惯。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鼓励学生参加各层次创新创业大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加强劳动认知、劳动价值观、劳动科学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

三是推进活动育人。组织开展“劳模进校园”“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指导各地邀请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和各行业领域技术专家、领军人物走进职业院校,开展先进事迹报告、学习劳动模范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领会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将劳动教育深入人心。


内容来源:教育部

日前,《宝鸡市2019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出炉。

《报告》指出, 2019年,我市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有效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中职教育招生人数大幅度提升,全面完成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不低于4:6任务。中职教育教学质量保持了技能大赛“省赛连年第一、国赛年年有奖”的良好趋势。2019年国赛中,8名学生荣获中职组5个赛项三等奖。建成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2个,国家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所,省级示范校5所,全省高水平发展示范学校4所,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校2所。

据了解,我市共有教育部门管理中职学校18所,其中公办县级职教中心12所,民办职业中专6所。2019年,教育部门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8750人(含市体育运动学校、宝鸡职业学院中专部),毕业生6697人,在校生27487人。现开设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医疗卫生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等45个专业。在职教职工1869人,其中专任教师1347人。

据统计,2019年我市中职毕业生6697人,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1814人,从事个体经营273人,其他方式就业1805人,升入各类高一级学校2641人,就业率97.55%。其中,约有73%左右的毕业生到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就业。在专业布局上,2019年,我市中职学校共开设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医疗卫生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等45个专业。


内容来源:广播宝鸡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鲁磊)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复工复产面临防疫保障、用工短缺、员工培训等多方面难题。四川各职业院校发挥自身优势,与企业主动对接,通过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深化校企合作,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已有7.6万名职业院校学生通过顶岗实习在复工复产一线岗位工作,中高职院校面向企业组织各类培训活动5万人次,助力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四川职教战线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决策号召,在做好校园防护、物资保障、环境整治等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摸排师生情况,妥善安排实习实训,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职教师生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响应当地街道办、社区、村委会的号召开展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援家乡抗“疫”工作。各职业学校充分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等平台,汇集优质课程资源,积极开展线上教学,并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理实一体化的教育教学模式。


内容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我们制定了《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0日


 

 

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报送工作,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四条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数、“120”学校评审结果、全国和省级技能大赛获奖等因素,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中职国家奖学金资金。


第六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分配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当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120”学校、全国和省级技能大赛获奖学校等)和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二章  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成立省级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领导、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若干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申报的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评议,提出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申报名单。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作为学生代表参加审核和评议。


第三章  评审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25日前,中等职业学校将评审结果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本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0月31日前,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所辖市、县(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审核汇总后,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十一条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

(一)召开预备会。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对申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三)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四)审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省级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二条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

(一)材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学生申请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的规范性。主要是指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第十四条  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二)成绩表现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3.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前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 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 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 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第五章  奖学金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十六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评审、资金发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七条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规定,中职国家奖学金应当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为契机,加大资助育人工作宣传力度,树立特别优秀中职学生典型,激励广大中职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进取,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第十九条  各中等职业学校对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和评审材料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各地各校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评审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河北教育厅



冀财教〔2019〕70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激励职业院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技能水平,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规定,中央从2019年起扩大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为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一)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19年起,中央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二、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各市县在分配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当对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学生特别是职业院校学生学习、生活的关心。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使更多学生享受力度更大的国家资助,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对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一视同仁,确保民办职业院校按规定享受同等政策。


(二)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教〔2019〕66号)规定的比例分担。其中: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等三项政策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全部负担;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负担60%,其余40%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各市县要按照资金分担比例落实本级补助资金,做好奖助学金发放以及2019年春季学期助学金增补工作,及时下达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市县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学金评审等工作,并加强与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有关工作的衔接。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解读,提高资助育人水平,切实把调整政策落到实处。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8月13日


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助力全面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助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现就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各技工院校要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复工达产率加快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的若干措施》和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5号)文件精神,牢记技工院校“为保证国家经济建设需要而设立”的初心使命,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鼓励动员技工院校教师和学生参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各技工院校要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为2020年春季学期的重点工作,把学生实习教学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起来,调整计划、统筹安排一同推进。开学前的顶岗实习组织仍按照“学生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的原则”,春季学期开学后,要紧密结合企业复工复产要求,统筹安排调整毕业班顶岗实习和非应届毕业生跟岗实习计划。

三、各市人社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疫情防控、经济运行部门(单位)和企业、技工院校的统筹协调,在协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督促企业合理安排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工作生活环境,切实落实疫情防护措施。各市及省属院校要将学生在外实习情况列入“日报告、零报告”内容。

四、各技工院校要按照教职成〔201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防疫工作要求,与企业制定详细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实习学生健康安全。学校原则上要按1:20的师生比为实习学生配备带队教师,及时做好学生的实习指导和管理服务。各技工院校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统筹安排学校顶岗实习工作的同时,做好与企业、人社部门的对接协调。

五、疫情期间特别是全面复工复产以来,我省技工院校和广大师生积极组织参与顶岗实习,体现了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根据统一安排参与企业复工复产2个月以上的,视同完成正常教学计划规定的顶岗实习任务;对疫情期间在企业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先评优、国家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评定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带队教师每满一个月,视同完成《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1期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任务;对表现突出受到企业认可的教师,2020年度有关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各市人社局和省属技工院校要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有关技工院校参与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请及时上报省人社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18日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